[发明专利]红色有机颜料及其用途无效
申请号: | 97105017.1 | 申请日: | 1997-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180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5-23 |
发明(设计)人: | 李德方;王永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9B67/22 | 分类号: | C09B67/22;D06P1/18 |
代理公司: | 辽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丛凤兰 |
地址: | 110021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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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红色 有机颜料 及其 用途 | ||
本发明提出的颜料是由(A)、(B)两组分组成的共熔体,用于纺织品涂料印花及染色,(A)、(B)化学结构为:式中:R1=-H、-CH3、OCH3、-OC2H5
R2=-H、-CH3、OCH3、-CL、C2H5
R3=-H、OCH3、-Cl
R5=-H、NO2
R5=-H、-Cl
C.I.颜料红8是纺织品涂料印花及染色不可缺少的颜料品种之一,目前我国用量较大。该品种色光鲜艳,各项牢度性能优良,它是由大红色基G经重氮化再与色酚AS-E偶合而成。
据《染料工业》32卷1995年第3期7-13页报道:1994年7月16日,德国政府颁布了第二批消费品条例,德国政府从1995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进口能产生致癌的芳香胺类偶氮染料染色的纺织品,并宣布,凡是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物品均不能含有能引起致癌的物质。并在MAK(致癌物)第三组AⅠ类和AⅡ类明确了20种芳香胺为禁用物质以及与其相关的颜料也属于禁用范围,报道中提到德国禁用20种染料中间体,其中包括合成C.I.颜料红8的中间体大红色基G。
目前世界各国都积极开发对身体无害、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但尚未发现有研制和生产出能代替有机颜料C.I,颜料红8的颜料品种。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立足于国内现有原料研制出各项性能均等同于或优于C.I.颜料红8的新品种,即本发明的标题化合物,该化合物为[A]和[B]两组份的共熔体颜料。
[A]、[B]式中:
R1=-H、-CH3、-OCH3、-OC2H5
R2=-H、-CH3、-OCH3、-Cl、-C2H5
R3=-H、-OCH3、-Cl
R4=-H、-NO2
R5=-H、-Cl
本发明的颜料为[A]、[B]两组份的共熔体,该共熔体是在合成中一次得到的。共熔体中[A]、[B]两组份分子比为[1-99]∶[99-1]。
本发明的[A]、[B]两组份的共熔体颜料的制备方法如下:
实施例1:
在200毫升烧杯中加入5.49克大红色基30毫升水及1.62克盐酸,打浆30分钟,加冰、水调整体积至150毫升,温度0℃,加入1.96克亚硝酸钠(配成20%水溶液)终点亚硝酸钠微过量。
在1000毫升烧杯中加入100毫升水及2.14克氯氧化钠,搅拌使其全部溶解,升温至70-80℃加入色酚AS-BS:2.57克及色酚AS-OL
:5.63克,继续升温到90-100℃使其全部溶解、调整体积至300毫升,温度35℃,将上述重氮液加到偶合液中,终点重氮液不过量,PH=7-8,温度20-30℃搅拌15分钟,加盐酸调PH=2-4,加热到90-100℃,保温搅拌45分钟,过滤水洗、烘干,得粉状标题颜料12-13克。
实施例2:
重氮液配方操作同实施例1。
偶合液配方
在1000毫升烧杯中加入1000毫升水2.14克氢氧化钠,升温至90℃,加入色酚AS-E
5.14克及色酚AS-OL 2.80克,使其溶解澄清。加入冰、水调整体积至300毫升,温度35℃,之后将上述重氮液加入偶合液中,终点重氮液不过量,PH=7-8,温度20-30℃,搅拌15分钟,加盐酸调PH=3,加热至90℃-100℃,保温搅拌45分钟,过滤、水洗、烘干,得干品12-12.5克:收率94-98%。
本发明的共熔体颜料用于纺织品的涂料印花及染色的用途。按通常方法将本发明的共熔体颜料加工复配制成纺织品涂料,在印染工业中根据不同产品的要求用常规工艺进行印花或染色。
性能对比如下:
性能指标 C.I.颜料红8 本发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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