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减少人体脂肪的口服液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7107254.X | 申请日: | 1997-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221610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7-07 |
发明(设计)人: | 殷国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殷国健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 |
代理公司: | 淮阴市专利服务部 | 代理人: | 谢观素 |
地址: | 22330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减少 人体 脂肪 口服液 制备 方法 | ||
本发明属于保健品类,是供肥胖者和脂肪肝者的减肥、消除肝内脂肪的保健品口服液。
肥胖者在我国逐渐增多,前些年社会上男士肥胖多于女士,近年来,女士肥胖超过男士,过度肥胖就会有脂肪肝形成。久之会演变成肝硬化,患肥胖综合症的后果。我国有12-13亿人口,肥胖者占有一定的比例,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男士为了健壮、女士为了健美的心情越来越迫切,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各种减肥产品能起到一定的减肥作用,但是存在着以下缺陷:①禁止正常饮食;②需要激烈运动;③产品价格高;④限制因素多,使减肥者望而却步。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研制一种以绿色植物为主的配方,每次口服量很少,就可以起到很显著的减肥作用。
本发明有以下优点及效果:①每月减肥可达6-8斤;②可正常饮食;③不需要剧烈运动;④价格比市场上同类产品低1/3-1/2。
本口服液已应于169人(其中男性74人,女性95人)经2-3月连续服用均达到减肥目的。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采用首乌根、红参须、灵芝柄、费莱叶、山楂果等分别加水用不同温度煎熬后,按比例配制成口服液。
其具体技术内容为:
①配方:首乌根40克、红参须20克、灵芝柄20克、费莱叶40克、山楂果30克、各加水以不同的温度煎熬成浓缩液,按比例配制成一日量的口服液。
②制备方法:将首乌根、红参须、灵芝柄、费莱叶、山楂果等称重,洗净,分别置于器皿中加水适量,按各种不同的温度分别煎熬至40毫升、20毫升、20毫升、40毫升、30毫升的浓缩液,共150毫升,并均分配制灌装成50毫升1支,共3支,为一日量口服液。
③使用方法:肥胖者使用本产品,每日上午十点服50毫升,下午三点服50毫升,晚九点服50毫升,肥胖轻者服1-2个月,重者2-3个月,脂肪肝者为了使肝内脂肪消失,服3-4个月,就可达到理想的减肥目的。
服用举例:
淮安市长途汽车站原调度员陈文明,男,45岁,肥胖已有5-6年,“啤酒肚”有3-4年的历史,身高170厘米,体重176斤,一般正常体重范围应为140斤,服本口服液,连服3个月,体重减少23.7斤,现体重152.3斤,体形不肥胖,啤酒肚消失,全身轻松有劲,成为健壮体形。
淮涟路“三八酒家”女老板,杨亚男,32岁,肥胖有10年余,走路气喘,身高165厘米,体重170.5斤,一般正常体重范围应为130斤,服用本口服液4个月,体重减少30.8斤,现体重139.7斤,她已达到了苗条健美的理想目的。
宿迁市原多管局副局长徐乃文,男,60岁,肥胖有20年,伴有脂肪肝,身高169厘米,体重182斤,一般正常体重范围138斤,服用本口服液,连服4个月,体重下降31.4斤,现体重150.6斤,体形不胖,健壮,经B超检查,肝内脂肪已消失。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殷国健,未经殷国健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7107254.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多路传输数据总线的开发仿真系统
- 下一篇:钢粒压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