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保健香米无效
申请号: | 97108302.9 | 申请日: | 1997-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217156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5-26 |
发明(设计)人: | 刘洪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洪源 |
主分类号: | A23L1/182 | 分类号: | A23L1/182;A23L1/30;A61K35/78 |
代理公司: | 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陈立武 |
地址: | 410001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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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保健 | ||
1、一种由大米和食品添加剂稀释物配制的保健香米,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米的食品添加剂稀释物的重量配比依次为1000∶10-30,二者经均匀混和后60℃温度以下进行干燥处理即得香米分袋计量密封包装,上述的食品添加剂稀释物由食品添加剂与乙醇含量为50-95%的食用乙醇配制,食品添加剂与食用乙醇的重量配比依次为1∶5-25,而所述的食品添加剂则是以竹子、荷叶、珍珠贝、茶叶、松叶与茅草根为原料,依次按10-70∶10-60∶5-30∶10-40∶10-40∶5-40重量比配伍,经下述工艺制备:
A、将上述各种原料分别切割成1-3厘米长碎料,
B、将上述各种碎料按常规提取方法分别提取汁液并过滤,
C、将上述各种过滤后汁液按常规的物理消毒方法分别进行消毒处理,
D、将上述经消毒处理的汁液按常规的浓缩方法分别浓缩成胶状物,
E、将上述胶状物分别置入真空干燥箱内60℃温度以下进行干燥处理得粉剂,然后将上述所得各种粉剂均匀混和即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香米,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艺B中的汁液提取可以是将各种碎料置入60-95%含量食用乙醇中常温下密闭浸泡20-40小时后,采用常规动态提取法提取汁液,酒精回收塔回收乙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香米,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艺D中的汁液浓缩方法可以是外循环浓缩或刮板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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