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组合式壳体结构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7112109.5 | 申请日: | 1997-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69626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1-07 |
发明(设计)人: | 路易斯·J·伦德尔;桑·Y·欧 | 申请(专利权)人: | 摩托罗拉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1/38 | 分类号: | H04B1/38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朦 |
地址: | 美国伊***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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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式 壳体 结构 系统 | ||
1.一种组合式电话系统,它包括:
一第一壳体构件,所述第一壳体构件用以确定一第一凹槽;
一第二壳体构件,所述第二壳体构件用以确定一第二凹槽;及
一用于连接所述第一壳体构件和第二壳体构件的第一卡具,所述第一卡具具有一用于插入所述第一凹槽的第一固定壁以及一用于插入所述第二凹槽的第二固定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构件确定了一第三凹槽,所述第二壳体构件确定了一第四凹槽,所述第一固定壁用于插入所述第三凹槽,所述第二固定壁用于插入所述第四凹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构件确定了一第三凹槽,所述组合式电话系统还包括:
一第三壳体构件,所述第三壳体构件用以确定一第四凹槽;及
一用于连接所述第一壳体构件和第三壳体构件的第二卡具,所述第二卡具具有一用于插入所述第三凹槽的第三固定壁以及一用于插入所述第四凹槽的第四固定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构件包括至少一第一电子元件且所述第二壳体构件也包括至少一第二电子元件,所述第一卡具包括用于至少电耦合第一和第二电子元件的电触点及插头。
5.一种组合式电话系统,包括:
一主机,所述主机具有一第一底壁和一第一侧壁,所述主机确定了邻接于所述第一侧壁的第一凹槽,并且具有一沿所述第一底壁设置的第一开孔;
一用于安装第一手机的第一手持机单元,所述第一手持机具有一第二底壁和第二侧壁,所述第一手持机单元确定了邻接于所述第二侧壁的一第二凹槽,并具有一沿所述第二底壁设置的第二开孔;及
一用于连接所述主机和第一手持机单元的第一卡具,所述第一卡具确定了一第一底座,一第一固定壁,及一第二固定壁,所述第一固定壁插入固定在所述第一凹槽内,并且所述第二固定壁插入固定在所述第二凹槽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式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确定了一第三凹槽,且所述第一手持机单元确定了一第四凹槽,所述第一固定壁插入固定在所述第三凹槽内,并且所述第二固定壁插入固定在所述第四凹槽内。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式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确定了一第三凹槽,所述组合式电话系统还包括
一确定了第四凹槽的第二手持机单元;以及
一用于连接所述主机和所述第二手持机单元的第二卡具,所述第一卡具确定了一第二底座,一第三固定壁,及一第四固定壁,所述第三固定壁插入固定在所述第三凹槽内,并且所述第四固定壁插入固定在所述第四凹槽内。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式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包括至少一第一电子元件且所述第二手持机单元也包括至少一第二电子元件,所述第一卡具包括用于至少电耦合第一和第二电子元件的电触点及插头。
9.一种第一电话壳体构件,能够通过一卡具连接一第二电话壳体构件,所述第一电话壳体构件具有一底壁及一第一侧壁,所述卡具具有一底座,一第一固定壁,及一第二固定壁,所述第一电话壳体构件还包括:
一第一凹槽,邻接于所述第一侧壁并具有沿底壁设置的一第一开孔,所述第一凹槽用以容纳所述卡具上的所述第一侧壁。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第一电话壳体构件,还包括:
一与所述第一侧壁相对的第二侧壁;以及
一第二凹槽,邻接于所述第二侧壁并具有沿所述底壁设置的一第二开孔,所述第二凹槽用以容纳所述卡具的第一固定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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