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图象传输的方法和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7113838.9 | 申请日: | 1997-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70297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1-14 |
发明(设计)人: | 加藤正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1/00 | 分类号: | H04N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巍,傅康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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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图象 传输 方法 设备 | ||
1.一种用于发送压缩视频信息的移动图象传输的方法,所述压缩视频信息包括被由采用至少帧间预测编码的压缩编码方法所编码的参考屏幕区域和非参考屏幕区域的信息,所述移动图象传输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在传输所述压缩视频信息的过程中监测延迟状态,
当响应于在所述压缩视频信息传输中的延迟出现而丢掉屏幕区域信息时,优选地留下所述压缩视频信息的所述参考屏幕区域信息以抑制延迟。
2.一种用于发送压缩视频信息的移动图象传输的方法,所述压缩视频信息包括被由采用至少帧间预测编码的压缩编码方法所编码的参考屏幕区域和非参考屏幕区域的信息,所述移动图象传输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在传输所述压缩视频信息的过程中监测延迟状态,
当响应于在所述压缩视频信息传输中延迟的出现而丢掉屏幕区域信息时,优选地丢掉所述压缩视频信息的所述非参考屏幕区域信息以抑制延迟。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移动图象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区域是一个屏幕。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移动图象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区域以一个屏幕细分的块的单元形式。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移动图象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编码是根据根据标准规则H.263执行的。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移动图象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编码是根据MPEG标准执行的。
7.一种用于发送压缩视频信息的移动图象传输的设备,所述压缩视频信息包括被由采用至少帧间预测编码的压缩编码方法所编码的参考屏幕区域和非参考屏幕区域的信息,所述移动图象传输设备包括:
用于监测在所述压缩视频信息过程中延迟状态的通信状态监测器装置(32),
用于存储所述要被发送的压缩信息的缓冲器装置(20),
用于检测包括在存储于所述缓冲器装置中压缩视频信息中的参考屏幕区域和非参考屏幕区域信息的检测装置(24),和
响应于由所述通信状态监测器装置检测的延迟出现而用于提供控制以便留下由所述检测装置检测的参考屏幕区域信息而丢掉非参考屏幕区域信息的非参考屏幕区域丢掉装置(28)。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移动图象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编码是根据根据标准规则H.263执行的。
9.根据权利要求7的移动图象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编码是根据MPEG标准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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