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清真食醋无效
申请号: | 97116527.0 | 申请日: | 1997-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77634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4-01 |
发明(设计)人: | 焦柏魁;徐长顺;王冶尘;范纯平;肖鹤 | 申请(专利权)人: | 焦柏魁;徐长顺;王冶尘;范纯平;肖鹤 |
主分类号: | C12J1/00 | 分类号: | C12J1/00 |
代理公司: | 黑龙江省松花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岳泉清 |
地址: | 150001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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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清真 食醋 | ||
清真食醋属于调味品。
现有酿造的食醋都含乙醇,而且其用水也未达到超净化程度,尤其是现有食醋的含糖量低,醋酸对食用者消化系统刺激较大,所以现有的食醋不适合穆斯林民族食用。
本发明的目的是研制一种酿造的食醋,该食醋不含乙醇,而使用的水为超净水,尤其是其含糖量较高,可减轻醋酸对食用者消化系统的不良刺激。
本发明的食醋包含有超净水、醋酸,酿造原料为米糠、麸皮,酿造原料还包含有玉米面。主要原料按重量百分比各为:米糠20-39、麸皮20-39、玉米面20-50,超净水占整个主要原料的80-90%,醋酸占整个溶液的4-5%。
本发明的食醋不含乙醇成份,也无任何防腐剂,水为超净水,而且含糖量较高,可有效缓解醋酸对消化系统的不良刺激作用。所以本食醋特别适合于穆斯林民族食用。
实施例:选米糠30kg、麸皮30kg、玉米面40kg将其粉碎,去杂后润水,用超净水85kg,再蒸料、制曲、发酵,再调配、化验,在80℃条件下灭菌、除醇,降温至45℃±2℃,封闭包装后,巴氏灭菌后即可得醋酸浓度为4.5%的清真食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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