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处理中和低强度放射性废物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7117811.9 | 申请日: | 1997-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207563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2-10 |
发明(设计)人: | 赵容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韩国琉璃纤维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21F9/28 | 分类号: | G21F9/28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巫肖南 |
地址: | 韩国庆***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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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处理 中和 强度 放射性 废物 装置 | ||
1.一个处理中或低强度放射性废物的装置,包括:
一个熔化器(18),它在低温下熔化可燃废物(100),所述可燃废物己由粉碎机(12)粉碎;
一个热解炉(22),它对在所述熔化器(18)中熔化的废物,在低温下进行还原反应及通过蒸发和凝结过程分离油状可液化的物质;
一个碳清除器(24),它从遗留在热解炉(22)的剩余物中将含碳物质去除,从而完成预处理过程以实现玻璃化吸附;
一个中和塔(20),它对在所述熔化器(18)和热解炉(22)中产生的有毒酸性气体进行中和;
一个催化塔(36),它通过催化作用将热解炉(22)中产生的分解气体和可燃废气变为液态有机物形式的轻油;以及
一个凝结器(38),它根据气体成分的(沸腾)温度将气体成分凝结,所述气体成分未在所述催化塔(36)中凝结。
2.按照权利要求1的装置,其中所述熔化器(18)内部的温度在150-300℃范围内。
3.按照权利要求1的装置,其中所述热解炉(22)内部的温度在300-450℃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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