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鞭酒无效
申请号: | 97118176.4 | 申请日: | 1997-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217382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5-26 |
发明(设计)人: | 赵伟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中孚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A61K35/84;A61K35/48 |
代理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何淑珍 |
地址: | 01001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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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鞭酒 | ||
本发明属于一种中药滋补酒,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强身补肾、壮阳、延寿的鞭酒。
药酒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而真正有效的药酒还不是很多。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益肝明目、补肾壮阳、增强性功能的一种鞭酒。
本发明的目的由如下技术方案实施:其由纯高梁酒、鹿鞭、广狗鞭、牛鞭、羊鞭、牛外肾、羊外肾、枸杞子、人参、灵芝、黄芪、锁阳、何首乌、肉苁蓉、玉竹、菟丝子、复盆子、五味子、车前子组成。
所述纯高梁酒、所述鹿鞭、所述广狗鞭、所述牛鞭、所述羊鞭、所述牛外肾、所述羊外肾、所述枸杞子、所述人参、所述灵芝、所述黄芪、所述锁阳、所述何首乌、所述肉苁蓉、所述玉竹、所述菟丝子、所述复盆子、所述五味子、所述车前子的重量百分比分别是纯高梁酒占75%-85%、鹿鞭占1%--1.5%、广狗鞭占1%-1.5%、牛鞭占1%-1.5%、羊鞭占1%-1.5%、牛外肾占1%-1.5%、羊外肾占1%-1.5%、枸杞子占2%-2.5%、人参占2%-2.5%、灵芝占2%-2.5%、黄芪占1.5%-2.0%、锁阳占1.5%-2%、何首乌占1.5%-2%、肉苁蓉占1.5%-2%、玉竹占1%-1.5%、菟丝子占1%--1.5%、复盆子占1%-1.5%、五味子占1%-1.5%、车前子占1%-1.5%。
本发明的工艺流程是:选药:对动、植物药品分别挑选、烘干,然后清洗;浸泡:对动、植物药品分别浸泡、翻动,使药酒混合均匀;然后粗滤,再进行二次浸泡,并清除残渣;将药酒混合后,陈酿;之后做质量复核并进行精滤,然后灌装、检验,封口。
本发明的优点是:益肝明目,补肾壮阳,填精补髓,增强性功能,益气补血,健脑安神,平衡人体机能,疏通经络,消除疲劳、延年益寿的药理功能。
实施例一:以生产成品酒500克,纯高梁酒占375克、鹿鞭5克、广狗鞭5克、牛鞭5克、羊鞭5克、牛外肾5克、羊外肾5克、枸杞子11克、人参11克、灵芝11克、黄芪9.25克、锁阳9.25克、何首乌9.25克、肉苁蓉9.25克、玉竹5克、菟丝子5克、复盆子5克、五味子5克、车前子5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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