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反馈式产品防伪法无效
申请号: | 97119863.2 | 申请日: | 1997-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221683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7-07 |
发明(设计)人: | 刘甫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甫国 |
主分类号: | B42D15/10 | 分类号: | B42D15/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41412***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反馈 产品 防伪 | ||
1、一种产品防伪法,其特征就在于厂家在产品包装里随产品附有《产品防伪回执单》,而且根据产品编号、出厂时间建有产品防伪档案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伪法,其特征就在于《产品防伪回执单》包含诸如激光防伪标识、复写手迹、印刷图案等多种辨认记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伪法,其特征就在于产品生产厂家预先在宣传媒体上告诉消费者本产品已采取这种防伪措施,并提供厂址、邮编、电话号码,便于消费者识伪;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伪法,其特征就在于消费者随所购商品获得《产品防伪回执单》后,在厂家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产品编号、消费者姓名、地址、邮编、电话及购物时间、地点等有关内容寄回厂家反馈信息。厂家鉴定辨认后立即将产品真伪情况寄达消费者,实现再反馈;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伪法,其特征就在于反馈真伪信息的载体《产品防伪回执单》,也可称为与其作用相同的诸如《防伪回执卡》、《产品防冒反馈卡》等名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甫国,未经刘甫国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711986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表象输入法
- 下一篇:缩短玉米秃尖肥料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