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抛光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7126036.2 | 申请日: | 1997-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85472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6-24 |
发明(设计)人: | 児玉一志;伊东真时;铃村聡 | 申请(专利权)人: | 不二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9G1/18 | 分类号: | C09G1/1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白益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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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抛光 组合 | ||
1.一种抛光铝、铜或钨膜的组合物,它包含水和选自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铈,氮化硅和氧化锆的抛光剂,所述组合物还包含溶解在组合物中的铁(III)化合物,其中铁(III)化合物选自焦磷酸铁(III),柠檬酸铁(III),柠檬酸铁(III)铵,草酸铁(III)铵,硫酸铁(III)铵,高氯酸铁(III),氯化铁(III),硫酸铁(III)和磷酸铁(III)。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铝膜的抛光组合物,其中铁(III)化合物选自硫酸铁(III)铵,柠檬酸铁(III),柠檬酸铁(III)铵和草酸铁(III)铵。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铜或钨膜的抛光组合物,其中铁(III)化合物选自柠檬酸铁(III),柠檬酸铁(III)铵,草酸铁(III)铵,硫酸铁(III)铵,高氯酸铁(III),氯化铁(III)和硫酸铁(III)。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钨膜的抛光组合物,其中铁(III)化合物选自硫酸铁(III)铵和硫酸铁(III).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铜膜的抛光组合物,其中铁(III)化合物为柠檬酸铁(III)。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组合物,其中以组合物的总量计,抛光剂的量为0.1至50重量%,水的量为10至99.89重量%,而铁(III)化合物的量为0.01至40重量%。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组合物,其中由BET法测定的二氧化硅的平均颗粒尺寸为0.005至0.5μm,由BET法测定的氧化铝,氮化硅和氧化锆的平均颗粒尺寸各为0.01至10μm,而由扫描电子显微镜测得的氧化铈的平均颗粒尺寸为0.01至10μm。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的用途,它用作抛光铝、铜或钨膜的试剂。
9.一种抛光铝、铜或钨膜的方法,其中使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作为抛光铝、铜或钨膜的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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