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将功能性用品施用于皮肤且舒适除去的胶粘剂无效
申请号: | 97181792.8 | 申请日: | 1997-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246063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3-01 |
发明(设计)人: | 费比奥·辛尼尔利;彼得·科尔斯;伊塔洛·科扎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普罗克特和甘保尔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15/58 | 分类号: | A61L15/58;C09J153/00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巫肖南 |
地址: | 美国俄亥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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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功能 性用品 施用 皮肤 舒适 除去 胶粘剂 | ||
1.一种用于将功能性用品施用于皮肤上的局部用胶粘剂,所述功能性用品是美容或药物输送用品、彩妆品或清洁用品,
所述局部胶粘剂在37℃(100°F)的温度下有一弹性模量G′37和一粘性模量G″37,及所述弹性模量G′37(1弧度/秒)和所述粘性模量G″37(1弧度/秒)的差值Δ(G′37-G″37),
选择胶粘剂以具有:
·G′37(1弧度/秒)在1500-20000Pa的范围内,优选1500-15000Pa,最优选3000-10000Pa;
·G″37(1弧度/秒)在100-15000Pa的范围内,优选100-10000Pa,最优选300-5000Pa;
·G′37(1弧度/秒)/G″37(1弧度/秒)在3-30的范围内;
·比值
不小于0.5,优选在0.7-3的范围内,更优选在1-1.8的范围内;
或者G′37(100弧度/秒)-G′37(1弧度/秒)不大于10000Pa,优选小于5000Pa,更优选小于2000Pa;
或者比值(G′37(100弧度/秒)-G′37(1弧度/秒))/G′37(1弧度/秒)不大于1.5,优选不大于1,最优选不大于0.8;
或者两者的结合,
差值Δ(G′37-G″37)(1弧度/秒)大于或等于1250Pa,优选大于或等于2500Pa,最优选大于或等于3500Pa。
2.以上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局部用胶粘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胶粘剂以连续层的形式提供。
3.以上任一项权利要求的局部用胶粘,包括:
45~99.5%,优选51~99.5%重量的在20℃呈液态的增塑化合物或组分;
0.5~20%重量的可溶解或可溶胀于所述增塑化合物或组分的聚合物或组分;
增粘性树脂,其用量为所述聚合物或组分的0~50%重量,优选0~600%重量。
4.权利要求3的局部用胶粘剂,其中
所述增塑化合物或组合物选自:水、醇、乙二醇、油或其组合物;和
所述聚合物或组合物选自:嵌段-共聚物-热塑性弹性体、苯乙烯-嵌段-共聚物或氢化的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聚丙烯酸、聚乙烯醇、天然胶或凝胶、聚氧乙烯、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醚、纤维素衍生物或它们的混合物。
5.功能性用品,如美容或药物输送用品、彩妆品或清洁用品,所述功能性用品包括权利要求1的将所述功能性用品施用于皮肤上的局部用胶粘剂。
6.权利要求1的局部用胶粘剂在将功能性用品施用于皮肤中的应用,所述功能性用品是美容或药物输送用品、彩妆品或清洁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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