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产可发酵谷汁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7192223.3 | 申请日: | 1997-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64398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4-11 |
发明(设计)人: | M-P·拉罗伊;J·索比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斯特·布罗卡迪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C7/00 | 分类号: | C12C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革生 |
地址: | 荷兰代***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产 发酵 方法 | ||
1.一种生产可发酵谷汁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在α-淀粉酶和/或内切蛋白酶活性作用下,将谷物液化产生液化谷浆;和
(b)在α-淀粉酶作用下使所说的液化谷浆进行糖化;
(c)将已液化和糖化的谷浆进行过滤,获得可发酵谷汁;
其中上述步骤(a)、(b)至少其一是在具有外肽酶活性的酶存在下进行的。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用的谷物至少含20%的未发芽谷物。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用的谷物至少含20%的未发芽高粱。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用的谷物至少含50%的未发芽高粱。
5.按照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在其中谷物的液化步骤使用了外肽酶。
6.按照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使用的外肽酶为真菌类外肽酶。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说的真菌是曲霉菌。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说的真菌为豆曲霉。
9.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说的外肽酶为一种氨肽酶。
10.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说的内切蛋白酶可以从解淀粉芽孢杆菌中获得。
11.一种酿造啤酒的方法,包括按照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生产谷汁以及对所说谷汁进行发酵生产啤酒等步骤。
12.一种生产酒精或含酒精饮料的方法,包括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制得的谷汁在可生产酒精的酵母存在下进行发酵的步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吉斯特·布罗卡迪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吉斯特·布罗卡迪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7192223.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