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深锅油炸薯条味道和质地的烘炉焙烤的法国式油炸薯条无效
申请号: | 97195021.0 | 申请日: | 1997-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1219849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6-16 |
发明(设计)人: | J·J·凯斯特;P·J·科里根;A·J·帕帕;D·T·比德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普罗克特和甘保尔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17 | 分类号: | A23L1/217;A23P1/0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淑辉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油炸 薯条 味道 质地 烘炉 法国 | ||
1.烘炉精制的法国式油炸马铃薯产品,包含:
a)从32%至50%的散装湿度;
b)从8%至25%的总脂肪;和
c)至少200的质地值,其中所述的质地值是在耐压试验的开始三分之一时间中的最大力(克)或力变形曲线下的面积(克秒)。
2.权利要求1的产品,其中所述的烘炉精制的油炸薯条具有从33%至44%的散装湿度,从13%至23%的总脂肪和从210至1000的质地值。
3.权利要求1或2的产品,其中所述的烘炉精制的法国式油炸薯条具有小于或等于0.55的表面水活性和从55%至80%的内部温度。
4.权利要求3的产品,其中所述的烘炉精制的法国式油炸薯条是鞋带状切割的油炸薯条。
5.权利要求1,2,3或4的产品,具有在炉温下的表面传热系数从50至400瓦/平方米℃。
6.权利要求1,2,3或4的产品,具有在炉温下的外壳区的导热率从0.1至0.3瓦/米℃。
7.按照权利要求1,2,3,4,5或6的产品,具有内部中心的导热率从0.4至0.7瓦/米℃。
8.权利要求7的产品,其中在质地值测定中的平均面积对最大力的比例至少是1.0。
9.权利要求8的产品,其中表面水活性是小于或等于0.5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普罗克特和甘保尔公司,未经普罗克特和甘保尔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7195021.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