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陶瓷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7196168.9 | 申请日: | 1997-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1225079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8-04 |
发明(设计)人: | K·朱马;S·库列塔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塞科国际有限公司;科兰沙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4B35/58 | 分类号: | C04B35/58;C04B35/583;C04B35/488;C04B35/117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卢新华,罗才希 |
地址: | 英国威***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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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陶瓷 组合 | ||
1.一种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含氮化硼、二硼化锆和至少一种其它难熔物质的颗粒混合物,并由有机粘接剂分解产生的碳胶合在一起。
2.权利要求1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种难熔物质为难熔金属、氧化物、碳化物、硼化物或氮化物。
3.权利要求2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难熔金属为硼。
4.权利要求2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氧化物为氧化铝、氧化锆、氧化镁、氧化镱、氧化钙、氧化铬和氧化硅的一种或几种。
5.权利要求2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碳化物为碳化硅、碳化硼、碳化铝和碳化锆的一种或几种。
6.权利要求2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硼化物为二硼化钛和/或六硼化钙。
7.权利要求2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氮化物为氮化硅、氮化铝、氮化钛、氮化锆和氮化铝-氧化铝-氧化硅陶瓷材料的一种或几种。
8.权利要求4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不考虑碳胶合的陶瓷组合物的总重量计,该组合物含5-70%(重量)氮化硼、5-60%(重量)二硼化锆以及5-80%(重量)氧化锆。
9.权利要求8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含1 5-50%(重量)氮化硼、1 5-50%(重量)二硼化锆以及10-60%(重量)氧化锆。
10.权利要求4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不考虑碳胶合的陶瓷组合物总重量计,该组合物含5-70%(重量)氮化硼、5-60%(重量)二硼化锆以及10-70%(重量)氧化铝。
11.权利要求10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含15-50%(重量)氮化硼,15-50%(重量)二硼化锆以及15-60%(重量)氧化铝。
12.权利要求1-11中之一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有机粘接剂为酚醛清漆树脂、可溶酚醛树脂、脲醛树脂、蜜胺-甲醛树脂、环氧树脂或沥青。
13.权利要求1-12中之一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含2-12%(重量)碳,该碳是由有机粘接剂分解产生的。
14.权利要求1-13中之一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至少部分其它难熔物质为碳化硅和/或二硼化钛。
15.权利要求14的陶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含5-20%(重量)碳化硼和/或二硼化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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