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使传送带对中的皮带方向控制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7196542.0 | 申请日: | 1997-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1225612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8-11 |
发明(设计)人: | K·霍维斯托;K·A·加尔登 | 申请(专利权)人: | 特拉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23/44 | 分类号: | B65G23/44;//B65G2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备麟,黄力行 |
地址: | 挪威***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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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传送带 中的 皮带 方向 控制 装置 | ||
1.一种用于使传送带对中的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1),包括一个转动机构和一个第一传递机构,该转动机构可绕与传送带垂直的轴线(a)转动并支承着传送带的至少一个方向控制滚子,而该第一传递机构支承着第一导向滚子(9),其中第一导向滚子(9)相对于传递带的纵向方向(P)由传送带进行侧向控制,而当传送带从传送带和皮带方向控制装置(1)的中性位置发生侧向偏离时,第一传递机构将第一导向滚子(9)的偏移传递至转动机构,以便将方向控制滚子转至一个使传送带恢复至中性位置的位置,
其特征在于,这种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1)还包括第二导向滚子(9')和对应于方向控制滚子的第二传递机构以及一个转换机构,其中该第二导向滚子(9')和第二传递机构与第一导向滚子(9)和第一传递机构相对应并处于与其相对的位置,而该转换机构则用于使第一和第二传递机构与转动机构脱离连接或建立连接。
2.权利要求1的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1),其中转动机构包括一个可转动地安装于第一横梁(2)的可转动平板(3),第一传递机构包括第一杆臂(5)、第一横向撑杆(8)和至少一个第一平行撑杆(10),第一杆臂(5)可转动地与第二横梁(4)相连,且沿传送带的纵向方向(P)延伸并且在其第一端部(6)具有一个用于向可转动平板(3)传递运动的卡紧构件,该第一横向撑杆(8)可转动地安装于第一杆臂的第二端部(7),且与传送带的纵向方向(P)垂直并支承着第一导向滚子(9),该第一平行撑杆(10)与第一杆臂(5)平行并可转动地与第二横梁(4)和第一横向撑杆(8)相连,其特征在于,第二传递机构包括可转动地安装于第三横梁(4')上的第二杆臂(5')、第二横向撑杆(8')和至少一个第二平行撑杆(10'),其设计基本上或完全对应于方向控制滚子,设置成与第一杆臂(5)、第二横梁(4)、第一横向撑杆(8)及第一平行撑杆(10)相对应并处于与其相对的位置;并且该转换机构包括在可转动平板(3)和杆臂的第一端部(6,6')中的卡紧构件。
3.权利要求2的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卡紧构件由可转动平板(3)上的叉(11,11')和杆臂第一端部(6,6')中的销(12,12')组成。
4.权利要求3的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可转动平板(3)上带有两个通过一个可移动叉撑杆(26)牢固相连的叉(11,11'),用于与相应杆臂第一端部(6,6')中的相应销(12,12')啮合;并且移动叉撑杆(26)能同时使两个叉分别与相应的销(12,12')进入啮合和脱离啮合。
5.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转换机构包括一个用于进行手动转换的手柄(13)。
6.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转换机构包括一个用于进行自动转换的电动传动装置(14)。
7.权利要求6的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电动传动装置(14)由一个反映皮带运转方向的信号来控制。
8.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皮带方向控制装置的中性位置可相对于皮带的纵向方向(P)进行侧向调整。
9.权利要求8的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为了能够调整皮带方向控制装置的中性位置,第一、第二和第三横梁(2、4,4')侧向可调整地安装于一个固定机架上。
10.权利要求9的可逆式皮带方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侧向可调整的安装方式是由套在一起的可相对移动的轨杆或管、优选为方管(16,17)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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