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凝血酶活化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无效
申请号: | 97196933.7 | 申请日: | 1997-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1226926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8-25 |
发明(设计)人: | 乌尔里克·科纳特;斯蒂芬·费希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贝林格尔曼海姆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N9/72 | 分类号: | C12N9/72;A61K38/49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范明娥 |
地址: | 联邦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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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凝血酶 活化 血纤溶酶原 激活 | ||
1.来源于人的组织血纤溶酶原激活物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它按下列方式进行修饰:(a)如此进行修饰,使得血纤溶酶原激活物通过凝血酶可裂解并通过这种裂解转变成双链的形式,(b)如此进行修饰,使得其酶原性与人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相比至少大1.2因子和(c)该血纤蛋白结合力如此地降低,以使高于50%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可渗透到血块中。
2.根据权利要求1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其特征在于,它是如此进行修饰以使得通过血纤溶酶的可裂解性在氨基酸P1(275)和P1'(276)之间降低10%以上,优选降低20%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其特征在于,它们均匀地渗透到血块中。
4.根据权利要求1-3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其特征在于,它在G264和A288之间的氨基酸区域如此修饰,以使得血纤溶酶原激活物通过凝血酶可裂解。
5.根据权利要求1-4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其特征在于,修饰氨基酸区域459-471,417-425和/或氨基酸Q475,K505和/或E506。
6.根据权利要求1-5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其特征在于,修饰氨基酸G265和/或R267和/或在264和267之间的区域内插入至少一种氨基酸。
7.根据权利要求1-6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其特征在于,缺失指状结构域。
8.根据权利要求7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血纤溶酶原激活物仅含有蛋白酶结构域或Kringle2-结构域和人的组织血纤溶酶原激活物的蛋白酶结构域。
9.权利要求1-8的血纤溶酶原激活物的用途,用来制备用于治疗血栓栓塞疾病的药物组合物。
10.重组体制备权利要求1-8血纤溶酶原激活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能够表达所述组织血纤溶酶原激活物的载体转化真核或原核寄主细胞,培育该细胞并分离所述血纤溶酶原激活物。
11.含治疗有效量的权利要求1-8血纤溶酶原激活物和必要时的药物助剂,填料或添加剂的药物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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