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作为着色剂的共聚取代1,4-二(2,6-二烷基苯胺基)-9,10-蒽醌的聚酯无效
申请号: | 97198378.X | 申请日: | 1997-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231680A | 公开(公告)日: | 1999-10-13 |
发明(设计)人: | M·A·韦弗;B·E·马克斯韦尔;G·F·罗德斯;老J·J·克鲁塔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斯曼化学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G63/685 | 分类号: | C08G63/685;C08L10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元金,周慧敏 |
地址: | 美国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作为 着色 共聚 取代 烷基苯 胺基 10 聚酯 | ||
1.一种有色聚酯共聚物,该共聚物包含至少一种线型热塑性聚酯前体和每百万份至少10重量份的下式所示的至少一种1,4-二(2,6-二烷基苯胺基)-9,10-蒽醌着色剂的残基的反应产物:
式中:
R和R1独立地是C1-C6烷基;
R2基团独立地选自下列一组基团:氢、卤素、C1-C6烷基、羟基、C1-C6烷氧基、硫氰基或C1-C6烷硫基;
R3基团独立地选自下列一组基团:取代的或无取代的C1-C6烷硫基、取代的或无取代的C1-C6烷磺酰基、取代的或无取代的C1-C6烷亚磺酰基、取代的或无取代的苯硫基、取代的或无取代的苯亚磺酰基、取代的或无取代的苯磺酰基、1,2,4-三唑-5-基,或取代的或无取代的杂芳硫基,其中至少1个R3含有至少1个能与该聚酯前体反应生成有色聚酯共聚物的聚酯活性基团。
2.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该共聚物包含:
(a)含有至少80%摩尔选自下列一组的二酸的二酸残基:对苯二甲酸、间笨二甲酸、1,4-环己烷二羧酸、2,6-萘二羧酸或它们的混合物,
(b)至少80%摩尔选自下列一组的二醇的二醇残基:乙二醇、二甘醇、新戊二醇、1,4-丁二醇、1,4-环己烷二甲醇或它们的混合物。
3.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该共聚物在25℃在重量比为60/40的苯酚/四氯乙烷中测定的对数比浓粘度为约0.4~约1.2(dl/g)。
4.权利要求2的有色聚酯共聚物,该共聚物在25℃在重量比为60/40的苯酚/四氯乙烷中测定的对数比浓粘度为约0.4~约1.2(dl/g)。
5.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其中着色剂包含约0.1%~约30.0%(重量)的共聚物。
6.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其中R3基团包含聚酯活性基团。
7.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其中C1-C6烷基、C1-C6烷氧基和C1-C6烷硫基含有1-4个碳原子。
8.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其中卤素是氟、氯、溴或碘。
9.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其中卤素是溴或氯。
10.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其中R3基团在C环的6位和7位。
11.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其中着色剂的含量为共聚物重量的约10ppm~约10,000ppm。
12.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其中着色剂的含量为共聚物重量的约100ppm~约400ppm。
13.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其中着色剂的含量为共聚物重量的约500ppm~约10,000ppm。
14.权利要求1的有色聚酯共聚物,其形式为模制品、薄膜、纤维或片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伊斯曼化学公司,未经伊斯曼化学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7198378.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电导体端子和将电导体连接于端子的方法
- 下一篇:麻醉性镇痛剂的制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