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高尔夫球头无效
申请号: | 97215675.5 | 申请日: | 1997-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2298838Y | 公开(公告)日: | 1998-12-02 |
发明(设计)人: | 陈鸿林;陈英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鸿林;陈英杰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奥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黎光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尔夫球 | ||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尔夫运动体育器材,尤指一种用来击打高尔夫球的高尔夫球头。
传统的高尔夫球头一般是以模具压铸金属材料,并在内部施以适当的配重或厚度的强化,而高尔夫球头的打击面仅为利用其本身的材质形成,至多仅在厚度上作变化,由于金属材料的硬度稍差,故而其打击面易吸收作用力,相对减少反作用力,因此打击面撞击高尔夫球时,作用力无法完全贯注于高尔夫球上,因而高尔夫球击出后行程较不深远,在挥杆上有吃力的感觉。
针对现有技术产品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打击面设有较高硬度构造的高尔夫球头,藉以使作用力不为打击面所吸收,而使具有较大的反作用力产生,进而使挥击出的高尔夫球行程深远。
本实用新型的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使使用者挥杆的作用力几乎完全落于高尔夫球上的高尔夫球头,藉此可产生较佳的效果,以提供初学者或年长者免于强挥杆造成不可预期的伤害。
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构造的高尔夫球头,主要是包括本体及固设在基板上并组且结合的多个超硬质块体,其中该本体是为模具压铸金属材料后包铸固设在基板的多个超硬质块体成形,而该多个超硬质块体的并组结合,是藉由铜焊的手段将相邻的超硬质块体接面结合,并在该结合的多个超硬质块体端面加以研磨成形,并设于模具中相对本体成形的设置空间与空面区,使在金属材料压铸于模具中,该本体的空面区可构成一具有极高硬度的打击面,再将本体内部施以配重与外部封固。
其中所述的该打击面可采用硬度高于碳化钨的材料。
本实用新型藉高硬度材料吸收作用力小及产生较大反作用力的特性,使当该高尔夫球头的打击面撞击高尔夫球时,可使作用力几乎完全落在高尔夫球上,而可使高尔失球飞得又高且远。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1是为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示意图。
图2是为本实用新型的打击面及其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是为本实用新型的组成示意图。
图4是为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示意图。
图5是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示意图。
图6是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二示意图。
图号简单说明:
1 ……本体 2 ……空面区
3 ……设置空间 4 ……基板
5 ……超硬质块体 6 ……结合材料
21 ……打击面 51 ……超硬质块体
52 ……超硬质块体
请参阅图1及图2,是为本实用新型的构造与打击面及其局部放大示意图。如图所示:主要是包括本体1及固设在基板4上并组且结合的多个超硬质块体5,其中该本体1是为模具注入金属材料后压铸固设在基板4的多个超硬质块体5成形,而该多个个超硬质块体5的拼组结合,是藉由铜焊的手段将相邻的超硬质块体5接面结合,并在该结合的多个超硬质块体5端面加以研磨成形,并设于模具中相对本体1成形的设置空间3与空面区2(如图3所示),使在金属材料压铸于模具中,该本体1的空面区2可构成一具极高硬度的打击面21,再将本体1内部施以适当配重与外部封固(如图4所示)。
上述所采用的超硬质块体5具有极高的硬度;换言之,但凡硬度高于碳化钨硬度者皆可为本实用新型采用,由于硬度高的材质具有易脆的特性,故而本实用新型以小单位面积的块状体构造结合,除保持其原来所具有的硬度外,且将其易为碰撞碎裂的可能完全消除。
由于本实新型在打击面21采用高硬度的材料,藉高硬度材料吸收作用力小及产生较大反作用力的特性,使当该高尔夫球头1的打击面21撞击高尔夫球时,可使作用力几乎完全落在高尔夫球上,而可使高尔夫球飞得又高且远。
请参阅图5及图6,分别是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二示意图。如图所示:主要是将打击面21的超硬质块体51、52以横向或纵向块片体并设并施以铜焊结合以构成一打击面21。在上述的实施例中,该打击面21是以小块体或条块体并组构成,而在相邻的超硬质块体5、51、52的接面藉由铜焊的手段结合,利用铜焊的金属挠韧性,使所构成的打击面21具有犹如钢筋混凝土般的坚硬特性且耐冲击。故该具有高硬度的高尔夫球头打击面21,可使高尔夫球击出深远。
综上所述,藉由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可使高尔夫球头具有较佳的击球特性,故而较传统的高尔夫球头具有更佳的实用与利用的价值,故依法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鸿林;陈英杰,未经陈鸿林;陈英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721567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