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眼内异物定位器无效
申请号: | 97216557.6 | 申请日: | 1997-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2298795Y | 公开(公告)日: | 1998-12-02 |
发明(设计)人: | 党建波;李洪波;胡艳波;金桂云;靖立新;隋广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庆市第一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9/00 | 分类号: | A61F9/00;A61B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163000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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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异物 定位器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眼内异物定位器,主要供眼科治疗前对眼内异物进行定位之用。
现有技术为X线定位器,临床采用拍摄眼眶正位、侧位和垂直水平片。其不足之处在于:定位片上无法发现眼球足否发生上下左右的轻微移动,因而定位不准确;装置较复杂和贵重。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定位较准确和简便实用的眼内异物定位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下措施来达到:本实用新型由吸盘、空心连接杆和胶囊组成,吸盘曲度与眼球一致,吸盘上有标志点,胶囊套装于空心连接杆上。
附图的图面说明如下: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放大总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
图1和图2表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吸盘1用透明塑料或有机玻璃制成,吸盘的曲度与人体眼球的曲度一致,以便扣在眼球上时保持吻合。吸盘顶部中心有一个标志点4,在吸盘边相当于表盘3、6、9、12点的四个点上各有一个标志点4,吸盘边四个点与中心点的距离相等,本实施例的标志点用铅制成,并嵌入吸盘内,标志点的作用是确定眼内异物的方位。吸盘侧部有空心连接杆2,连接杆外端的外面有凸弧5,本实施例的凸弧为两个,以便胶囊3套装入凸弧后有利于密封。
使用时,先手指按压出胶囊内气体,然后将吸盘扣在患眼球上,吸盘内形成负压,就可使本实用新型固定在眼球上,最后在电视监视下进行眼眶正位、侧位及乘直水平位投照拍片,以确定眼内异物的方位。
本实用新型对比现有技术具有下述优点:定位较准确;装置的结构简单实用;造价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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