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然风助抽式垃圾焚化炉无效
申请号: | 97220042.8 | 申请日: | 1997-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2300806Y | 公开(公告)日: | 1998-12-16 |
发明(设计)人: | 郭焯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焯星 |
主分类号: | F23G5/38 | 分类号: | F23G5/38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永忠 |
地址: | 52825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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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然 风助抽式 垃圾 焚化炉 | ||
1、一种自然风助抽式垃圾焚化炉,其特征在于,它有:一个高烟囱;一条卧式总烟道;在总烟道前部或前侧部设有至少一个炉膛,该炉膛后壁出风口与总烟道相连通,高烟囱底部与总烟道后部相连通;在总烟道后段内及高烟囱下部内壁设有一组水幕除尘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然风助抽式垃圾焚化炉,其特征在于:总烟道前部或前侧部设有1-8个炉膛。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然风助抽式垃圾焚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膛设有上内腔和下内腔,两腔之间装有隔栅,炉膛前壁设有可调节进风量的活动门,其下方设有炉灰排出口,炉膛顶部设有至少一个垃圾投放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自然风助抽式垃圾焚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膛尺寸范围为:长度5-6米,宽度2-4米,高度2-3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然风助抽式垃圾焚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幕除尘装置组的设置方式为,在总烟道后段内每隔1.8米-2.2米水平距离设有一个水幕除尘装置;在烟囱下部内壁设有1-3个水幕除尘装置,其雾状喷头向囱顶方向喷洒。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自然风助抽式垃圾焚化炉,其特征在于:水幕除尘装置用的高压水水管装设在总烟道外部及高烟囱外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然风助抽式垃圾焚化炉,其特征在于:总烟囱外侧设有排污井,通过排污渠将总烟道内的灰烬流体排出炉外处理。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自然风助抽式垃圾焚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烟囱为砖砌高烟囱,其高度为50米-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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