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组合式燃气发生器无效
申请号: | 97226180.X | 申请日: | 1997-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2360116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1-26 |
发明(设计)人: | 钱深茂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三强 |
主分类号: | A62C37/08 | 分类号: | A62C37/08 |
代理公司: | 三高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湘根 |
地址: | 710061 陕西省西安***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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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式 燃气 发生器 | ||
1、一种组合式燃气发生器,其特征在于上部的多孔管(1)内装有主引发器(2)和付引发器(3),下部的多孔管(6)内也装有付引发器(7)和付引发器(也可以是主引发器)(8),多孔管(6)底部由丝堵(9)封闭,多孔管(1)和(6)之间由串联接头(5)连接,多孔管(1)顶部装有丝堵(4),且有绝缘的引发导线(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燃气发生器,其特征在于多孔管(1)和多孔管(6)以并联方式连接,上部和下部各有一捆扎带(23),该带用螺丝(24)、螺母(25)固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燃气发生器,其特征在于串联接头(5)是一圆柱体(18),且有孔(17),中部齐平形成一环形槽(19),圆柱体(18)两端均有阳螺纹(20)(21),内壁有一凸台(2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燃气发生器,其特征在于丝堵(4)上部圆柱体(11)有孔(14),下部圆柱体(18)有孔(15),两圆柱体以台阶(12)相连,有孔(16)把孔(14)和(15)贯通,圆柱体(13)有阳螺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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