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简易拖把头无效
申请号: | 97226510.4 | 申请日: | 1997-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2334329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8-25 |
发明(设计)人: | 于子臣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子臣 |
主分类号: | A47L13/24 | 分类号: | A47L13/24 |
代理公司: | 吉林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天休 |
地址: | 132011 吉林省吉林市***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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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简易 拖把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夹持拖布的简易拖把头,属日常生活用品。
拖把是一种常用清洁地面、墙面等的工具,但现有拖把夹持拖布常用钉或螺栓等方式,存在装卸比较繁琐、易生锈等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装卸拖布方便的简易拖把头。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这种简易拖把头由拖杆固定套、固定在拖杆固定套上的长形拖把头主体构成,其特点是在拖把头主体两侧面上沿长轴方向分别具有固定槽,在固定槽上具有矩形环状拖布固定夹。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拖把头主体的结构示意图。附图2是该实施例中拖布固定夹的结构示意图。附图3是图2中A-A向剖视图。附图4是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示意图。图中:1拖把头主体,2拖杆固定套,3上主体,4下主体,5固定槽,6连接螺栓,7拖布固定夹,8拖布,9拖杆(8、9不属本实用新型中的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拖把头主体可为一体的,在两侧面上具有固定槽。在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拖把头主体也可由连接螺栓(6)连接固定在一起的上主体(3)和下主体(4)构成,上主体截面呈矩形,下主体截面呈半圆形,在上主体和下主体连接部形成凹陷的固定槽(5)。
使用时,将与拖把头主体宽度大致相同的拖布先包在下主体上,之后利用图2所示的矩形环状拖布固定夹(7),将拖布(8)夹持在拖把头主体上,然后将拖布绕过拖布固定夹,折回下垂后如图4状态即可作拖布使用。在拖把头主体上固定有拖杆固定套(2),用于套装拖布拖杆(9)。
拖把头主体可用木材、塑料等材料制作,拖杆固定套、拖布固定夹采用防腐、耐腐措施并具有弹性的金属材料。使用时拖把头主体等均被拖布隔开不与地面直接接触,不损害被擦洗地面、墙面等物品。
这种简易拖把头可方便的夹持、清洁和调换拖布,使用方便,坚固耐用寿命长,可充分利用家庭的旧物等作拖布使用,应用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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