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立体成像器无效
申请号: | 97231128.9 | 申请日: | 1997-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314393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4-14 |
发明(设计)人: | 丁守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丁守谦 |
主分类号: | G03B11/00 | 分类号: | G03B11/00 |
代理公司: | 南开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赵尊生 |
地址: | 300071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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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体 成像 | ||
1.一种观看立体摄影作品的立体成像器,它包括平面镜、左右眼相片对、观察窗、平面镜上下固定板、顶板、侧壁、底盘、左右面板、光源、顶盖;其特征在于镜面(1)和镜面(2)、镜面(3)和镜面(4)分别相对于Y轴左右放置,右眼相片(5)与镜面(1)、镜面(3)对应,左眼相片(6)与镜面(2)、镜面(4)对应放置成像。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说的立体成像器,其特征在于镜面(1)和镜面(2)、镜面(3)和镜面(4)分别相对于Y轴成M形放置,并左右对称,镜面(1)与水平轴呈20°(±10°),镜面(3)与水平轴呈65°(±10°),左右眼相片对背面黏合在一起采用中心插入式。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说的立体成像器,其特征在于镜面(1)和镜面(2)与镜面(3)和镜面(4)分别相对于Y轴成V形放置,并左右对称。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说的立体成像器,其特征在于镜面(1)、(3)及(2)、(4)彼此平行且与X轴均成45°(±10°)角,右眼相片(5)与左眼相片(6)相对于Y轴左右对称放置,再分别与镜面(1)、镜面(3)和镜面(2)、镜面(4)对应放置成像。
5.按照权利要求3所说的立体成像器,其特征在于左右相片对可以是电视机的活动图像或幻灯机像画面。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说的立体成像器,其特征在于镜面(1)和镜面(3)相互平行,与水平轴成45°(±10°)倾角,镜面(2)和镜面(4)相互平行,与水平轴成40°(±10°),观察者可侧面观看。
7.按照权利要求3所说的立体成像器,其特征在于镜面1、3彼此与Y轴对称与水平轴成45°(±10°),镜面2、4彼此与Y轴对称与水平轴成53°(±10°),后面接一摄像机、数字照相机或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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