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漏斗胸矫形器无效
申请号: | 97231174.2 | 申请日: | 1997-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326210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6-30 |
发明(设计)人: | 朱海文;赵承业;冯飞跃;王福礼;李宝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5/01 | 分类号: | A61F5/01 |
代理公司: | 冶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白家驹 |
地址: | 455004***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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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漏斗 矫形 | ||
1、一种用于治疗胸廓畸形的漏斗胸矫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矫形器包括1个直线型的纵支架(1)和1个以上的弧型横支架(2)。所述的纵支架1和弧型横支架(2)均为薄板状,在纵支架(1)的纵向中心线上有2个以上的螺孔(3),在弧型横支架的中心有一个用来与纵支架(1)相联接的螺孔,所述的纵支架(1)和弧型横支架(2)通过各自支架上的螺孔用螺栓(4)固定联接成一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矫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纵支架(1)和1个弧型横支架(2)可以固定联接构成十字型,或者所述的纵支架(1)和2个弧型横支架(2)固定联接构成字型组合,弧型横支架(2)可通过其螺孔用螺栓(4)固定在纵支架(1)上的任意螺孔(3)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矫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纵支架(1)和弧型横支架(2)用钛合金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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