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碟形记录媒体的置放架无效
申请号: | 97235313.5 | 申请日: | 1997-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2317528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5-05 |
发明(设计)人: | 林宜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宜忠 |
主分类号: | G11B23/03 | 分类号: | G11B23/03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东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肖剑南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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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记录 媒体 置放 | ||
1、一种碟形记录媒体的置放架,用以储存中心具有一穿孔(31)的碟形记录媒体(3),其特征为:该置放架包括有:
一匣体(1),该匣体(1)具有一用以扣住该碟形记录媒体(3)的中心穿孔(31)的卡合部(13),与一用以大致钳住该碟形记录媒体(3)之一边缘的沟槽部(14);以及
一用以将碟形记录媒体(3)维持于储存位置弹性元件(2),用以在该碟形记录媒体(3)的径向产生一推力,推动该碟形记录媒体(3)的穿孔(31)扣合于该卡合部(1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碟形记录媒体的置放架,其特征是,该匣体(1)具有一用以储存该碟形记录媒体(3)的置放区(11),以及一围绕于该置放区(11)的周缘并且略高于该置放区(11)的边缘区(12),且该沟槽部(14)系位于该置放区(11)与边缘区(12)的交界。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碟形记录媒体的置放架,其特征是,在该置放区(11)设有复数个突出点(111、112),用以抵住该碟形记录媒体(3)的非资料储存区,以防止该碟形记录媒体(3)的资料储存区与该置放区(11)的表面摩擦。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碟形记录媒体的置放架,其特征是,该突出点(111、112)系可为半圆珠或环形的凸起。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碟形记录媒体的置放架,其特征是,在该边缘区(12)还设有复数个裂缝(121、122),藉由该裂缝(121、122)致使该匣体(1)可以被放置在一盒体(5)的轨道(51、52),而形成盒装式置放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碟形记录媒体的置放架,其特征是,该裂缝(121、122)还设有一较该裂缝(121、122)的横宽略大的圆形扩大部(123、124),而该轨道(51、52)也具有一断面形状与该扩大部相似的圆柱部(510),利用该扩大部(123、124)以及该圆柱部(510),致使该匣体(1)以不松脱的关系夹在该轨道(51、52)的圆柱部(510),该扩大部(123、124)的横宽又稍微大干该轨道(51、52)的直径,致使该匣体(1)可前后翻动,方便寻找。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碟形记录媒体的置放架,其特征是,该弹性元件(2)可为一金属片状的弹簧、螺旋弹簧或是以塑胶制成的弹簧中的任一者。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碟形记录媒体的置放架,其特征是,该弹性元件(2)系设于前述匣体的沟槽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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