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工具箱无效
申请号: | 97235441.7 | 申请日: | 1997-09-03 |
公开(公告)号: | CN2321598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6-02 |
发明(设计)人: | 杨宏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格雷电动工具(苏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H3/02 | 分类号: | B25H3/02 |
代理公司: | 苏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仿卫 |
地址: | 215006***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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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工具箱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具箱。
现有技术中,电动工具例如冲击钻等在运输或携带时都存放在电动工具箱中的电动工具腔中,另外还需要随身携带各种规格的钻头、板手等工具,如果将这些工具放在电动工具腔中,则携带时这些工具会四处滚动,损坏电动工具。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在电动工具箱中存放常用工具及零配件的电动工具箱。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箱体、与箱体相铰接的上盖,所述的箱体内设有电动工具腔;所述的箱体内还设有工具腔,所述的工具腔与电动工具腔之间用下挡撑相隔离。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工具腔与电动工具腔相隔离,则存放于工具腔内的常用工具及零部件在运输时即使翻滚也仅局限于工具腔内部,不会影响电动工具腔。而操作者打开工具箱时使用非常方便。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上盖打开时的立体结构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上盖关闭时的俯视图;
附图3为附图2的A-A方向剖视图;
附图4为附图3的B向视图;其中:
[1].工具腔门;[2].工具腔;[3].上盖;[4].电动工具腔;[5].箱体;[6].透明窗;[7].上挡撑;[8].下挡撑。
实施例:参见附图1,本实用新型包括箱体[5]、与箱体[5]相铰接的上盖[3],所述的箱体[5]内设有电动工具腔[4],该电动工具腔[4]制成与电动工具的外形相吻合的形状,以便放置电动工具;所述的箱体[5]内还设有工具腔[2],所述的工具腔[2]与电动工具腔[4]之间用下挡撑[8]相隔离。使得电动工具与工具不会到处滚动。所述的工具腔[2]的上方罩有工具腔门[1],该工具腔门[1]的一边与箱体[5]相铰接,此时下挡撑[8]不必太高,当工具腔门[1]关闭时内部的工具及零配件就不会滚动出来。参见附图2至附图4,所述的下挡撑[8]上方的上盖[3]上也设有上挡撑[7],当上盖[1]盖在箱体[5]上后,所述的上挡撑[7]与下挡撑[8]相接触并吻合。上挡撑[7]与下挡撑[8]共同组成隔离壁,使得工具腔[2]内的工具不能向电动工具腔[4]内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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