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稻田除草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8102708.3 | 申请日: | 1998-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204456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1-13 |
发明(设计)人: | 吴元林;于钦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乐吉化工厂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A01N25/14 |
代理公司: | 化学工业部化工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揭玉斌 |
地址: | 325608***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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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稻田 除草 组合 | ||
1.一种稻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苯噻草胺和苄嘧磺隆组成,苯噻草胺和苄嘧磺隆的重量比为1-15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还含有表面活性剂、扩散剂、润湿剂、固体载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活性剂为α-烯烃磺酸盐、高级醇硫酸钠、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聚氧乙烯壬基苯醚、聚氧乙烯油酰基醚、聚氧乙烯油酸酯、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共聚物、聚氧乙烯脂肪酸酯、脱水山梨醇单油酸酯、脱水山梨糖单月桂酸酯、苯乙烯基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中的一种或几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扩散剂为木质素磺酸钠、亚甲基双(苄基萘磺酸钠)、亚甲基双(甲基磺酸钠)、亚甲基二萘磺酸钠中的一种或几种。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润湿剂为十二烷基硫酸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烷基丁酸磺酸盐、烷基磷酸钠、羧酸盐、烷基酚聚氧乙烯基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嵌段物中的一种或几种。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载体为高岭土、滑石粉、陶土、硅藻土、膨润土、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几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用于一次性水稻移栽田。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剂型为可湿性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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