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改进的椅式推车无效
申请号: | 98103049.1 | 申请日: | 1998-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1213627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4-14 |
发明(设计)人: | 莫润·M·沃特金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威德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7/06 | 分类号: | B62B7/06;B62B3/02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文琦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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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改进 推车 | ||
本发明涉及椅式推车,特别是涉及可折叠成紧凑结构的可折叠、可倾斜的椅式推车。
以前的椅式推车如在本人的美国专利3995882号中所揭示的那种车,已用于运送儿童、病弱者、已瘫痪或某些虚弱的病人,以及年龄太小或由于某种原因在无人帮助时不能行走者的运送,以及其它需求方面的应用。人们常常要求椅式推车可以折叠以便在不使用时便于存放及搬运。例如,它可存放在轿车车尾行李箱内、床下、衣橱内或类似的物体中。此外,还常常要求椅式推车有一个座位,包括椅座和椅背,并能够相对于支撑构架倾斜,以便根据重量调节座位的角度,使乘坐者更为舒适和方便。
以前的椅式推车包括从直立位置折叠成基本水平位置的机械部分,这种椅式推车不具有横向折叠性能,因此在不用时不能提供便于存放的紧凑结构。此外,如果乘坐在这种推车上的人进入睡眠状态时,可能要求躺着的位置比处于竖直位置更为倾斜的状态。另外,当椅式推车从某种障碍物(如马路牙子或类似物体)处推上或推下时,要求既要舒适又要安全地移动乘车人和椅式推车的重心,使乘车人不会从椅式推车上掉下,或没有要从椅式推车上掉下来的感觉。椅座和椅背结构在整个使用期间必须提供可靠的乘坐条件,而无须顾及其是否与支撑构架间存在相对运动。为了便于使用,整个结构的重量必须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地轻,以便一人就能容易对它进行搬运、移动和放置于存放地点以及将其取出。
因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了的椅式推车。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除了可折叠成水平形式外还能够横向折叠的椅式推车。
本发明的再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在不使用时可以折叠成紧凑结构,而在使用状态下其乘座位置可以倾斜的椅式推车。
本发明还有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在可选择的倾斜位置,对其座位可以锁定的椅式推车。
虽然本发明在椅式推车领域具有特殊的功能,并且其应用不受到限制,因为本发明的原理可以适用于轮椅和其它移动式坐椅装置。下面关于本发明适用于椅式推车的描述,其目的是说明本发明所涉及的结构的广泛实用性。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最佳实施例,本发明的上述目的和其它目的是通过提供一个底部“X”构架获得的,其中“X”构架的各支杆的中点枢轴式连接起来,并因此可从展开的“X”形转变成横向折叠的“X”形。
在展开的“X”形状态下,支杆的各横向远端部处于相距最远的位置上。展开位置是椅式推车的使用位置。
在折叠的“X”形位置中,支杆的各横向端部排列成最紧凑的形状。当存放椅式推车时,要求其处于折叠的“X”形位置。
“X”构架在使用位置时,通常处于水平方向,因此总是邻近前后轮并与它们间隔一定距离。“X”构架各支杆的前端枢轴式地分别安装在角撑架的一个侧缘上,并且各角撑架的另一个侧缘均分别与椅座主支撑构架下面部分枢轴式连接。
椅座主支撑构架大致为倒“U”形,其开口端是主支撑构架的下面部分。椅座主支撑构架的上面部分(或闭合端部)配备有一个可调节装置,从而使椅式推车在使用状态和折叠状态之间变动时“U”形架的各支杆端部合拢或张开。这样的可调节装置可以是一个弹性件、一个伸缩件或其它适当的结构,以达到允许这样运动的目的。在使用状态下,椅座的主支撑构架相对于“X”构架有一个预设定角度,并为椅座部分提供刚性支撑。
前轮旋转式安装在椅座主支撑构架下端,且距前角撑架连接处有一定间距。
一个复重中心铰接装置枢轴式连接到椅座主支撑构架的下端部,并在其间伸展。复重中心铰接装置的转动点位于椅座主支撑构架各支杆张开端及“X”构架各支杆前端的中间,从而使“X”构架和复重中心铰接装置可同时折叠。椅式推车处于使用位置时,复重中心铰接装置处于展开位置,当将椅式推车折叠起来时,复重中心铰接装置的外面部分在椅座主支撑构架的下端部上转动以相互接近,从而当“X”构架围绕其中心或转动点转动时,椅座主支撑构架支杆的远端相互合拢,同时“X”构架的前端相互合拢。
复重中心的作用是在椅式推车处于使用位置时,提供理想的和安全的锁定状态,同时还能够按要求进行折叠。复重中心铰接装置中的一个铰接件可以伸展至铰接点之外,从而为使用者提供一个手柄,以便将铰接点移向在椅座主支撑构架上的该手柄端部,并因此脱离复重中心的锁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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