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稻田除草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8103238.9 | 申请日: | 1998-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2421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1-26 |
发明(设计)人: | 吴元林;于钦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乐吉化工厂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 |
代理公司: | 化学工业部化工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蔡志勇 |
地址: | 325608***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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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稻田 除草 组合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稻田复配除草组合物,尤其涉及一种含有禾大壮和苄嘧磺隆的稻田除草组合物。
在农业生产中,农药防除杂草的方法已使用多年,但大家都知道,长期使用一种农药就会产生抗性,杂草的防除效果会受到一定影响,达不到理想的防除结果。禾大壮和苄嘧磺隆是两种常用的农药制剂,含有这两种组分的农药混剂也很多,如中国专利申请CN1153595、CN1160483等介绍了含有苄嘧磺隆的农药组合物,但以往农药混剂和单剂存在药效单一、杀草谱窄、成本高、长期施用杂草易产生抗药性、残毒性高的缺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含有禾大壮和苄嘧磺隆的水稻秧田、直播田、抛秧田、移栽田除草剂新品种,高效、低毒、低成本、能行之有效地同时防除禾本科、莎草科及阔叶杂草。
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以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N,N-六甲撑硫赶氨基甲酸乙酯(禾大壮)和磺酰脲类除草剂a-(4,6-二甲氧基嘧啶-2-氨基甲酰氨基磺酰基)-邻-甲苯甲酸(苄嘧磺隆)为有效成份,并添加表面活性剂、润湿剂、扩散剂、固体载体混配而成,其组成为(重量比):
禾大壮:1-100份
苄嘧磺隆:0.1-10份
表面活性剂:1-10份
扩散剂:1-6份
润湿剂:0.1-5份
固体载体:1-50份
其中表面活性剂为α-烯烃磺酸盐、高级醇硫酸钠、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聚氧乙烯壬基苯醚、聚氧乙烯油酰基醚、聚氧乙烯油酸酯、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共聚物、聚氧乙烯脂肪酸酯、脱水山梨醇单油酸酯、脱水山梨醇单月桂酸酯、苯乙烯基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中的一种或几种。
其中扩散剂为木质素磺酸钠、亚甲基双(苄基萘磺酸钠)、亚甲基双(甲基磺酸钠)、亚甲基二萘磺酸钠中的一种或几种。
其中润湿剂为十二烷基硫酸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烷基丁酸磺酸盐、烷基磷酸钠、羧酸盐、烷基酚聚氧乙烯基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嵌段物中的一种或几种。
所述固体载体为高岭土、滑石粉、陶土、硅藻土、膨润土、氧化硅中的一种或几种。
本发明复配除草组合物的生产方法为:先将除草剂活性组份与表面活性剂、润湿剂、扩散剂和固体载体按一定比例充分混合,然后粉碎到44μm,得到松散粉末状制剂,然后包装成产品。
本发明所述的水稻田一次性复配除草组合物的使用方法为毒土法施药方法。
用药适期:
直播田:秧苗2-3叶时,稗草萌发至2叶1心期。
秧田:秧苗2-3叶时,稗草萌发至2叶1心期。
抛秧田:早稻抛秧后7-9天,晚稻抛秧后5-7天。
以下所述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发明,在这些实施例中,除另有说明,所有份数均按重量计。
实施例1:(配比重量份)
禾大壮 30份
苄嘧磺隆 0.2份
木质素磺酸钠 0.5份
聚氧乙烯油酰基醚 2份
十二烷基硫酸钠 0.8份
氧化硅 10份
硅藻土 20份
将以上各组份按比例充分混合,粉碎到44μm,然后包装制得本发明制剂。以下各实施例的制备方法与此相同。
实施例2:(配比重量份)
禾大壮 50份
苄嘧磺隆 5份
聚氧乙烯壬基苯醚 2份
亚甲基二萘磺酸钠 4份
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0.4份
氧化硅 20份
实施例3:(配比重量份)
禾大壮 60份
苄嘧磺隆 2份
聚氧乙烯脂肪酸酯 5份
亚甲基双(甲基萘磺酸钠) 6份
烷基丁酸磺酸盐 1份
氧化硅 30份
实施例4:(配比重量份)
禾大壮 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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