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肉禽鱼食品的加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8110200.X | 申请日: | 1998-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1234988A | 公开(公告)日: | 1999-11-17 |
发明(设计)人: | 郭永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永祥 |
主分类号: | A23L1/311 | 分类号: | A23L1/311;A23L1/315;A23L1/326 |
代理公司: | 青岛化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顾云义 |
地址: | 266100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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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肉禽 食品 加工 方法 | ||
1.一种对肉禽鱼食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一公斤肉用如下步骤加工:
a.由葱20~50克、姜20~50克、茴香5~20克、花椒5~20克、盐30~50克、酱油20~40克、醋10~20克、糖10~20克、料酒40~70克、味精5~10克、水1000~5000毫升组成的佐料液,浸泡0.5~12小时,
b.用水发好的干荷叶将泡制好的肉包好成形,
c.在每公斤泥巴中加入10~500克生石灰并混合均匀,
d.将泡制后剩余的佐料液过滤,用于和上述泥巴成为料泥,和泥时可根据需要加入适量水,
e.用料泥裹住由荷叶包好的泡制肉,并放入烤箱内,用80~300℃的温度连续烘烤0.5~4小时取出,
f.剥去料泥,去除荷叶入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禽鱼食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一公斤肉,同样适用于加工一公斤禽肉,或者加工一公斤鱼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禽鱼食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佐料液,可以再加入桂皮5~20克、或肉桂5~10克、或大蒜5~10克、或良姜5~15克、或小茴香2~5克、或香菇1~5个、或当归5~30克、或枸杞5~20克、或杜仲5~40克,也可以加入两种佐料,三种佐料,直至全部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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