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8110696.X | 申请日: | 1998-03-09 |
公开(公告)号: | CN1228667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9-15 |
发明(设计)人: | 于旭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旭宏 |
主分类号: | H04Q7/32 | 分类号: | H04Q7/3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3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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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携 移动 通信 终端 装置 | ||
1.一种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包含一个易于手持使用的手机体,手机体上装备有收信机、发信机及收、发天线或双工天线,手机体有一个手持通信使用时靠近使用者耳部的上端,和一个与上端相对、远离上端的下端,本发明的特征是,所述的发信天线或双工天线安置在所述的手机体的下端。
2.一种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包含一个可手持使用的手机体和连接于手机体的至少一个可活动部件,手机体上装备有收信机和/或发信机,所述的可活动部件有一个其一端在手持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通信使用时靠近使用者耳部的位置,该端即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的上端;手机体在手持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通信使用时位于该可活动部件的下方,此时手机体有一个与所述的上端相对、远离上端、远离该可活动部件的下端,该端即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的下端,本发明的特征是,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的发信天线或双工天线安置在所述的手机体的下端。
3.一种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包含一个可手持使用的手机体和连接于手机体的至少一个可活动部件,手机体上装备有收信机和/或发信机,手机体有一个手持通信使用时靠近使用者耳部的上端,和一个与上端相对、远离上端的下端,此时该可活动部件有一个处于手机体下方或下端的位置,本发明的特征是,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的发信天线或双工天线安置在所述的可活动部件上。
4.一种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包含一个可手持使用的手机体和连接于手机体的至少一个可活动部件,手机体上装备有收信机和/或发信机,手机体有一个手持通信使用时靠近使用者耳部的上端,和一个与上端相对、远离上端的下端,此时该可活动部件有一个处于手机体下方或下端的位置,本发明的特征是,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的发信天线或双工天线安置在所述的手机体的下端。
5.根据权力要求1~4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其附加的特征是,所述的发信或双工天线是以使其游离端或突出于机壳的一端在手持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通信使用时以接近垂直的角度指向地面(朝下)的方式安置于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上的。
6.根据权力要求5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其附加的特征是,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的所述的发信天线是采用在其天线的突出或伸出机壳的游离末端端点馈电的天线。
7.根据权力要求1-4、6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含有置于其上的显示装置,其附加的特征是,所述的显示装置以两种互为倒置的方式显示信息。
8.根据权力要求5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含有置于其上的显示装置,其附加的特征是,所述的显示装置以两种互为倒置的方式显示信息。
9.根据权力要求3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其附加的特征是,所述的发信或双工天线是内置式天线。
10.根据权力要求5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其附加的特征是,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在使用时远离发信天线的上端或其附近位置还装有一付独立或分集使用的收信天线。
11.根据权力要求7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其附加的特征是,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在使用时远离发信天线的上端或其附近位置还装有一付独立或分集使用的收信天线。
12.根据权力要求1~4、6、8、9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其附加的特征是,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在使用时远离发信天线的上端或其附近位置还装有一付独立或分集使用的收信天线。
13.根据权力要求8、11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以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处于手持通话使用时的位置为准,所述的显示装置的第一种显示方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且正立的方式,第二种显示方式为从下到上、从右到左且倒立的方式,其附加的特征是,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的挂机信号控制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的第二种显示方式,摘机信号控制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的第一种显示方式。
14.根据权力要求7所述的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以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处于手持通话使用时的位置为准,所述的显示装置的第一种显示方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且正立的方式,第二种显示方式为从下到上、从右到左且倒立的方式,其附加的特征是,该便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的挂机信号控制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的第二种显示方式,摘机信号控制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的第一种显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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