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稻田除草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8111224.2 | 申请日: | 1998-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95474A | 公开(公告)日: | 1998-10-14 |
发明(设计)人: | 任乙;周益民;沈旦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农科院植保所宜兴农药实验厂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 |
代理公司: | 宜兴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史建群 |
地址: | 2142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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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稻田 除草 组合 | ||
1、一种稻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基本由1∶1.5-9(有效成份重量比,以下同)苄嘧磺隆与都尔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稻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说苄嘧磺隆与都尔比为1∶2-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稻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说组合物中还有甲黄隆,甲黄隆、苄嘧磺隆、都尔三者为0.2-0.3∶1∶9-25。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稻田除草组合,其特征在于组合物中有碳酸钙和/或白钛黑填充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稻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说组合物中还有湿润剂、扩散剂、稳定剂。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稻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说填充剂碳酸钙与白钛黑之比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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