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稻抛秧田、小苗移栽田除草剂-抛秧灵无效
申请号: | 98112331.7 | 申请日: | 1998-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96177A | 公开(公告)日: | 1998-10-21 |
发明(设计)人: | 王义成;金晨钟 | 申请(专利权)人: | 娄底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 |
代理公司: | 湖南省娄底地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熊奇辉 |
地址: | 41700***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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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稻 秧田 移栽 除草剂 抛秧灵 | ||
本发明是一种适用于水稻抛秧田、小苗移栽田的高效广谱除草剂及其生产方法。
近年水稻抛秧移植和小苗移栽技术呈迅猛发展之势,尤其是抛秧技术省工、省力,很有推广价值,有可能导致水稻栽培方式的一次革命。而小苗移植与大苗移栽方式比较,小苗移栽时秧苗大多在三叶一心期前后,大苗移栽通常在四至五叶期以上。由于抛秧或小苗移栽田移植时的秧苗比较嫩弱,因而对除草剂的耐药性差,容易产生药害死苗。目前小苗移植稻田除草用的除草剂主要是丁·苄(丁草胺+苄嘧磺隆)、二氯·苄(二氯喹啉酸+苄嘧磺隆)等,这些除草剂效果尚好,但亩用成本太高。近年已开发的乙·苄·甲类除草剂,虽然亩用成本低廉,除草效果优良,但对水稻三叶一心期前后的幼苗不安全,极易产生药害,造成死苗或严重影响禾苗生长,因此,不宜在此类稻田使用。为此生产上急需提供一种高效、安全、廉价的抛秧田和小苗移栽田用的除草剂。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既能全面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和小苗移栽田常见的各种杂草,又对水稻三叶一心期前后的幼苗安全,且亩用成本低廉的除草剂。
本发明以乙草胺、苄嘧磺隆、甲磺隆为主要有效成份,按科学配比混配加工而成。其配比与近年开发的乙·苄·甲截然不同,因而表现对水稻三叶一心期前后的幼苗安全性好。通过田间小区药效试验筛选和除草示范,确定乙草胺、苄嘧磺隆、甲磺隆三者的配比为(10-30)∶(2-20)∶(0.2-2),最佳配比为(16-24)∶(8-12)∶(0.5-1.5)。亩用乙草胺、苄嘧磺隆、甲磺隆有效成份分别为1-3克、0.2-2.0克和0.02-0.2克,以此为基本单元进行复混配。
生产加工时,可按照本发明所定配比,将乙草胺、苄嘧磺隆、甲磺隆三种除草剂的可湿性粉剂直接进行混配。
本发明也可以按所定配比,将乙草胺、苄嘧磺隆、甲磺隆三种原药复配,再加入载体(填料)、助剂,然后以气流粉碎。所用的载体可以是硅藻土,高岭土、白炭黑,其加入量为50-90%,最佳加入量为70%左右。
本发明所用乙草胺、苄嘧磺隆、甲磺隆三种可湿性粉剂,其细度(粒径<45u)大于90%,悬浮率大于70%。
本发明克服了已有乙草胺、苄嘧磺隆、甲磺隆三元组合物对水稻抛秧田、旱土育秧小苗移栽田三叶一心期前后幼嫩秧苗不安全的问题,在此类秧田可以安全使用,并且对稻田中的稗草、莎草科和阔叶杂草均具卓越防效,总防效达95%左右,具有防效好、成本低的优良特性。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称取125份重量的乙草胺原药(含量80%),250份重量的苄嘧磺隆原药(含量80%),25份重量甲磺隆原药(含量80%),2600份重量的填料(硅藻土、高岭土、白炭黑),10份重量的助剂,加入搅拌机,使其充分混合,再经气流粉碎得本发明成品。
实施例2:称取375份重量的乙草胺原药(含量85%),25份量量填料(硅藻土、高岭土、白炭黑),10份重量助剂,加入搅拌机,使其充分混合,再经气流粉碎得本发明成品。
实施例3:称取180份重量的10%乙草胺可湿性粉剂,110份重量的苄嘧磺隆可湿性粉剂,10份重量的甲磺隆可湿性粉剂,加入搅拌机使其充分混合即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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