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参可乐饮料无效
申请号: | 98113970.1 | 申请日: | 1998-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1206567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2-03 |
发明(设计)人: | 毕旭东;赵涉珍;李春景;回玉琪;曲华;黄学军;金占俊;石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集安新开河人参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2/38 | 分类号: | A23L2/38;A23L2/68;A23L2/60;A61K35/78 |
代理公司: | 通化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伟 |
地址: | 134200***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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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参 可乐 饮料 | ||
1、一种人参可乐饮料,其配方为(按重量百分比计):
人参汁 15-20%
可乐香精 0.1-0.15%
白砂糖 7-9%
柠檬酸 0.2-0.3%
水 余量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参可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下列辅料(按重量百分比计):
焦糖色素 0.3%
苯甲酸钠 0.02%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参可乐,其特征在于优选配方为(按重量百分比计):
人参汁 20%
可乐香精 0.15%
白砂糖 9%
柠檬酸 0.3%
焦糖色素 0.3%
苯甲酸钠 0.02%
水 70.23%
4、按照权利要求1、2、3任一所述的人参可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参汁是每百公斤鲜人参经粉碎、醇提得人参浸膏(汁)2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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