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控制内燃机工作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8116627.X | 申请日: | 1996-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1215129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4-28 |
发明(设计)人: | W·赫尔米赫 | 申请(专利权)人: | 费希特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D41/40 | 分类号: | F02D41/4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辛,章社杲 |
地址: | 联邦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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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控制 内燃机 工作 方法 | ||
1.控制内燃机点火的方法,内燃机有用于将燃油喷入内燃机燃烧室内的喷油装置,按此方法一个控制信号用于喷油过程以及一个控制信号用于点火过程,其特征为:喷油过程的控制信号被用来起动一次预先规定的延迟时间的测量,以便输出点火的控制信号。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作为喷油装置采用一种高压喷油装置,尤其是按储能原理工作的喷油装置。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采用一种按照固体储能原理工作的喷油装置。
4.按照权利要求1至3之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触发喷油过程的时刻通过测量一个预先规定的曲轴角位置确定。
5.按照权利要求1至4之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预先规定的延迟时间是常数。
6.按照权利要求1至4之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预先规定的延迟时间根据一个或多个参数确定,例如气缸头温度和/或每个喷油过程喷射的燃油量。
7.按照权利要求1至6之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燃油直接喷入燃烧室。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在喷射时产生的燃油喷射流被直接点燃。
9.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预先规定的延迟时间在0.5毫秒至1毫秒的范围内。
10.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燃油在喷射后在活塞上反射,并在活塞上反射后被火花塞点燃。
11.按照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预先规定的延迟时间在3.5毫秒至5.5毫秒的范围内。
12.按照权利要求1至11之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在规定的负荷门槛值或转速门槛值以下,点火时刻通过测量一个预先规定的曲轴角位置确定,这一角位置与点火时刻相对应。
13.按照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转速门槛值在2000至4000转/分的范围内。
14.按照权利要求1至13之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为:为了测量预先规定的延迟时间设一硬件电路,此电路利用引发喷油过程的信号作为用于测量预先规定的延迟时间的触发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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