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纱线切割和吸持装置的纱线生产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8120576.3 | 申请日: | 1998-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215102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4-28 |
发明(设计)人: | 高木顺;长谷川胜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丽工程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D01D11/00 | 分类号: | D01D1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征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纱线 切割 装置 生产 设备 | ||
本发明涉及生产如合成纤维纱线的设备。
如图7所示,现有技术中生产纱线的设备包括用于引导通过纺纱装置中纺纱组件5至10的喷丝头并由冷却装置(未图示)以预定速率冷却的纺纱线的一个第一导纱辊11和一个第二导纱辊12,用于在纱管上卷绕纱线的绕纱器1-A和1-B,用于检测正在由绕纱器1-A和1-B卷绕的最少一条纱线已断开的纱线断裂检测器15-A和15-B,以及安装在导纱辊11纱流上游的一个纱线切断和吸持装置17,它根据一个纱线断裂检测信号被启动来切断和吸持所有正被卷绕的纱线;该设备是以卷装形式卷绕纱线的。
在上述设备中,如果纱线组中至少一根纱线因任何原因被断开,则由发出一个检测信号的纱线断裂检测器15-A检测纱线断裂。然后,根据这个信号,迅速启动纱线切断和吸持装置17切断和吸持通过第一导纱辊11和第二导纱辊12由绕纱器1-A和1-B正卷绕的所有纱线,防止纱线反向卷绕于第一导纱辊11、第二导纱辊12和绕纱器1-A及1-B;反向卷绕会导致纺纱作业异常。
在上述方法中,如果一个绕纱器的纱线组中仅有一条纱线已断,纱线由另一个绕纱器正常卷绕,没有断开的纱线必须切断,因此要切断所有纱线,这导致纱线产量下降,并对操作者增加了导纱作业负担。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降低纱线生产量和防止增加操作者的负担,因为事实上导纱作业是在没有断纱正常操作的绕纱器的纱线被切断后进行的。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根据权利要求1,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生产纱线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各纱线的切断及吸持装置和各绕纱器形成了一个绕纱单元,并且至少有两个绕纱单元至少共用一个导纱辊。
根据权利要求2,绕纱器可以以竖直列安装。
另外,根据权利要求3,用于导纱的纱线通道控制导向件的配置方式可以是,因在后侧纱线组中产生纱线断裂等问题,后侧纱线组的导纱与前侧纱线组交叉,当后侧纱线组从正运行经过第一共同导纱辊的前侧纱线组的下面或上面通过时,从第一共同导纱辊的前侧区域被移到后侧区域,再在正运行经过第二共同导纱辊的第二纱线组的上面或下面被移动。
本发明的细节参照附图,用最佳实施例说明,其中:
图1是本发明用于生产纱线的设备的一个实施例的前视图;
图2是图1所示设备的侧视图,表示第一导纱辊的下方部件;
图3是本发明用于生产纱线的设备的相应透视图;
图4是本发明用于生产纱线的设备的另一个实施例中纱线通道图;
图5是图4所示设备的视图;
图6是在不同位置装置纱线通道控制导向件的透视图;
图7是用于生产纱线的现有设备的相应视图。
图1是本发明用于生产纱线的设备的一个实施例的前视图,图2是图1所示设备的侧视图,其特征在于,生产纱线的设备包括一个用于把熔融聚合物挤压通过喷丝头或纺丝组件5至10的纺纱装置(图中未示出),一个配置在纺纱组件5至10下部的纱线冷却装置(图中未示出),用于以预定的速率引导冷却纱线的一个第一导纱辊11和一个第二导纱辊12,用于在纱管上绕纱的绕纱器1-A和1-B,一个用于检测正卷绕在绕纱器1-A上的纱线51、52、61、62、71和72任何一条纱线断裂的纱线断裂检测器15-A,一个用于检测正卷绕在绕纱器1-B上的纱线81、82、91、92、101和102任何一条纱线断裂的纱线断裂检测器15-B,装配在第一导纱辊11纱线上游并根据一个纱线断裂信号启动来切断和吸持由纱线断裂检测器检测的该断开纱线所属组所有纱线的纱线切断和吸持装置17-A和17-B,一个装配在纱线切断和吸持装置17-A和17-B下部、用于把纱线分成两组并引导它们的纱线分离导向件13,以及装配在各绕纱器1-A和1-B上部的横移支轴导向件14-A和14-B。
每一个绕纱器1-A和1-B都有一个用于横移纱线的横移装置4,一对用于彼此交替卷绕纱线的锭子2-1和2-2,一个用于给锭子上所形成的卷装表面提供适当压力使卷装具有平坦均一的表面和合适硬度的滚柱压环13,以及一个在卷装达到预定体积时用于将纱线从满卷装纱管切换到待位空纱管的纱线切换装置(图中未示出)。这些绕纱器是一个接一个垂直列状迭置的,目的在于对被卷绕的纱线根数尽可能地节省安装空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丽工程株式会社,未经东丽工程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8120576.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