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燃气动力的固定床煤造气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8121849.0 | 申请日: | 1998-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253994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5-24 |
发明(设计)人: | 李开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红 |
主分类号: | C10J3/02 | 分类号: | C10J3/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414***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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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燃气 动力 固定床 煤造气 工艺 | ||
1.一种具有燃气动力的固定床煤造气工艺,其特征是:以加压(0.6MPa~4.0MPa)空气、蒸汽为气化剂,在加压固定床煤气炉内轮流进行:通入以空气为主的加压空气,产生低可燃气体空气煤气的同时,提高炉内碳层温度至软化点后;通入以蒸汽为主要气化剂,产生合成氨或其它化工产品所需的煤气。
2.根据权利要(1)所述的一种具有燃气动力的固定层煤气化工艺,其特征是:具有一定压力和可燃气体的空气煤气在加入空气二次燃烧后,将其中的化学有效能转化为物理有效能,再进入燃气轮机将物理有效能转化为机械能,为煤造气工艺所需的加压空气和进一步压缩后工序合成气提供动力。
3.根据权利要(1)和(2)所述的一种具燃气动力的固定床煤气化工艺,其特征是:出燃气轮机后具有一定温度的常压燃气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产生蒸汽后,采用饱和热水循环工艺将低湿燃气和工艺煤气余热转化为入炉湿空气中的水蒸汽。
4.根据权利要求1.2.3.所述的一种具有燃气动力的固定床煤造气工艺,其特征是:部分合成氨(或以煤气为原料的其它合成产品)尾气被作为原料回送入制原料气阶段的煤气炉内,将其中的甲烷转化为一氧化碳和氢气。与其它气体一道重新成合成产品原料气。
5.根据权利要求1.2.3.4.所述的一种具有燃气动力的固定床煤造气工艺,其特征是:在加压间歇式固定床内以块煤(或煤球、煤棒)为原料制得合格粗煤气同时又制造生产以煤为原料的化工产品所需的部分或全部动力乃至对外输出动力。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燃气的动力的固定床煤造气工艺,其特征是:在加压煤气炉的固体块状燃料中加入了碱土金属氧化物,在制得低热值动力燃气和粗煤气的同时脱除了气体中的硫等酸性化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燃气动力的固定床煤造气工艺,其特征是:通入以空气为主的加压空气中的次要成份是回收动力、热量后的常温常压燃气(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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