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的携带式电动捆扎机无效
申请号: | 98203782.1 | 申请日: | 1998-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2346694Y | 公开(公告)日: | 1999-11-03 |
发明(设计)人: | 张捷晃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捷晃 |
主分类号: | B65B13/00 | 分类号: | B65B13/00 |
代理公司: | 吉林省吉利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大珠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市工业***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携带式 电动 捆扎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工具类,特别涉及一种新型的携带式电动捆扎机。
如公众所知,为有效包扎待运送的箱体,通常是利用具有一定宽度的捆扎带捆绕在箱体的四周,以达到稳固的结合。旧有的捆扎机是为手动机构,而在捆扎带的结合端,用金属扣片连接带子,此机构需用人工实施,相当不便,且固定用的金属扣片无法具有较强的结合性,可能导致捆扎带脱落,且金属扣片也会割伤人体,所以不实用。
目前,虽有电动式的捆扎机,利用马达带动拉紧机构及热熔机构,进行电动捆包,但其缺点在于,为防止热熔阶段捆扎带后移的情形发生,必须设为非平面式的拉紧通道,或双重捆扎带通道,故使拉紧动作的操作不佳,且其摩擦轮是受直接驱动,减速比不能增加,在高速转动摩擦下,使摩擦轮的寿命降低,其整个构造为固定的结合形态,无法作模组化的使用,制造较繁锁,且无法交替应用,实用性受到限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上述常用的电动式捆扎机存在的缺点,而提供一种新型的携带式电动捆扎机,以其拉紧机构所具有的两轮式两组切槽相对配合型的摩擦轮,或单轮式结构,可使捆扎带准确相对且平均压合并熔合、切断。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包括一马达用来驱动主轴,分别连动一拉紧机构及一熔合切断机构,其中拉紧机构与熔合切断机构可为模组化的组合式设计,与本体搭配组合,该拉紧机构具有两轮式两组切槽相对配合型的摩擦轮,或单轮式结构,可形成准确与下方的摩擦片相对,而平均压合其间的捆扎带,强力拉紧以捆扎包装箱,并进行自动熔合捆扎带及切断。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外观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本体立体外观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拉紧机构立体外观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熔合切断机构立体外观示意图。
图5为图1的纵向剖视示意图。
图6为图1的横向剖视示意图。
图7为图3的分解立体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齿轮组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张力设定器动作图。
图10为图9的部分侧视剖示图。
图11为本实用新型的熔合切断机构动作第一示意图。
图12为本实用新型的熔合切断机构动作第二示意图。
图13为本实用新型的熔合切断机构动作第三示意图。
图14为本实用新型的摩擦片及捆扎带宽度调整结构图。
图15为本实用新型的应用实施例图。
(1)为本体、(11)为把手、(12)为拉杆、(121)为钩部、(122)为卡制柱、(123)为枢接轴、(13)为开关、(14)为底座、(15)为摩擦片、(151)、(152)为摩擦表面、(16)为延伸片、(17)为调整钮、(18)为定位块、(181)为定位弹簧钢珠、(2)为马达、(21)为主轴、(22)为单向轴承、(211)为蜗杆、(23)为蜗轮、(3)为横杆、(31)为柱体、(32)为连动块、(321)为螺孔、(33)为斜锥部、(34)为导柱、(4)为拉紧机构、(41)为单向轴承、(42)为传动轴、(423)为齿轮、(43)为内固定板、(431)为连动轴、(432)为椭圆孔、(44)为轴承、(45)为外固定板、(452)为内部圆环体、(453)为螺丝、(454)为挡板、(46)为齿轮、(461)、(462)为齿轮、(41)为十字轴、(48)为张力摩擦轮、(481)为轴承、(482)为十字槽、(49)为螺柱、(5)为熔合切断机构、(51)为偏心轮、(52)为连接座、(53)为固定座、(54)为熔合座、(541)为切刀、(542)为上摩擦片、(543)为斜面、(55)为调整轮、(551)为上方弹簧、(56)为U型座、(561)为凸部、(562)为倒钩部、(563)为卡制片、(564)为背侧弹簧、(6)为张力设定器、(61)为圆柱、(62)为弹簧、(63)为张力杆、(631)为上斜导面、(632)为下斜导面、(64)为调整轮、(65)为弹簧、(66)为指示表、(67)为块体、(671)为圆柱、(7)为活动块、(71)为中央槽、(72)为弯折部、(73)为感触开关、(8)为扣锁片、(81)为卡制缘、(82)为扣槽、(9)为捆扎带、(91)为上层捆扎带、(92)为下层捆扎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捷晃,未经张捷晃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820378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