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焦耳定律实验器无效
申请号: | 98206061.0 | 申请日: | 1998-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2344828Y | 公开(公告)日: | 1999-10-20 |
发明(设计)人: | 金毅;崔传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9B23/06 | 分类号: | G09B23/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80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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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焦耳 定律 实验 |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焦耳定律实验器,属于初中物理教学实验仪器。本实用新型为卧式结构形式,卧式结构可保证一定质量的气体在压强不变的条件下,定量验证焦耳定律。
焦耳定律由于一直缺乏较为理想的实验仪器,难以实现定量验证,成为初中物理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初中物理教材(参见人民教育出版社初中物理第二册)中利用电阻丝对液体直接加热观察液体在管中高度的变化来验证焦耳定律,由于液体体胀系数小、容器散热损失大,因而实验误差很大,只能作粗略的定性演示。现在见到的“焦耳定律演示器”商品和自制教具,改为利用电阻丝直接加热空气,观察加热后的空气推动玻璃管中的液柱上升的高度变化来验证焦耳定律,由于不符合气体温度计的定容条件或定压条件,理论误差和仪器误差都比较大,也不受欢迎。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制做出一种焦耳定律实验器,它利用分别对两个密闭容器中的电阻丝加热一定质量的空气,在保证受热气体压强不变的条件下,利用受热气体推动细长管中液柱位置的变化,来验证焦耳定律。下面叙述它的一个实施例。
图1是卧式结构的焦耳定律实验器。
本实用新型由下述方案组成。方案如图1所示的卧式结构,图1中编号1为底座、2为密闭容器、3为电热丝、4为容器盖、5为接线柱、6为胶管、7为止水夹、8为替换用电热丝、9为面板、10为长玻璃管、12为毫米刻度标尺,以及玻璃管分支开口(18)和胶帽(17),这里的液柱(15)长度也相当短。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注有显示液柱的一端开口长玻璃管(或透明塑料管)和刻度标尺呈水平放置,从而保证被密封的气体加热时压强不变的实验条件;本实用新型的特征还在于长玻璃管(10)的内径要求小而且均匀。
本实用新型的应用是做初中物理电学中的焦耳定律实验,上述卧式结构分度小,适于做学生实验,具体的实验方法初中物理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中均有详尽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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