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消烟除尘锅炉无效
申请号: | 98208853.1 | 申请日: | 1998-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2323308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6-09 |
发明(设计)人: | 常洪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洪彬 |
主分类号: | F24H1/22 | 分类号: | F24H1/22 |
代理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时剑峰 |
地址: | 473000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尘 锅炉 | ||
本实用新型属于有热发生装置的水加热器技术领域,是一种消烟除尘锅炉。
目前,给水加热用的锅炉,采用的是一次直烧式锅炉,煤不能充分燃烧,大量的浓烟、烟尘毫无阻档地,直接通过烟囱排放到空气中,这样,既造成空气污染,又浪费能源。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设计一种煤既能充分燃烧,又能除尘的锅炉。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在原来锅炉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在燃烧室内增设一个炉栅,烟囱下端设有贮尘槽,烟道底部分别设置在两炉栅之间,顶部与贮尘槽相通
由于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上述技术方案,同已有的锅炉相比,煤能够充分燃烧,达到消烟除尘的目的,具有保护环境,节省能源的优点。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做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总装结构示意图。
参看图1,本实用新型具有烟囱1、烟道2、燃烧室3,烟囱1设置在锅炉的顶部,燃烧室3设置在锅炉的底部,在燃烧室3的顶部设有容器7,在容器7与烟囱之间设有贮尘槽6,在燃烧室3中设有上炉栅4,下炉栅5,上炉栅4的外上部设有火门8,两炉栅之间设有烟道2,烟道2的顶部与贮尘槽6相通过,烟道2可以设有扁管形,也可以设圆管形,圆管主要解决大型锅炉热效问题,两炉栅之间的外部设有下火门9,把煤从上火门8送入到上炉栅4上,煤在上炉栅4上燃烧,然后把煤搅动,使之掉在下炉栅5上,没有完全燃烧的煤,可以在下炉栅5上继续燃烧,减少了浓烟的产生,也减少了烟尘的排出,起到一次除尘的作用,含有少量的烟尘的烟经烟道2到达锅炉的顶部,烟尘与烟囱相碰,沉落在贮尘槽6底部,起到二次除尘作用,当贮尘槽6里的烟尘达到一定量时,可以排出。这样煤既能充分燃烧,又减少了CO、SO2的生成,烟尘、SO2的排放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常洪彬,未经常洪彬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820885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