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脊柱外固定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8214472.5 | 申请日: | 1998-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2348786Y | 公开(公告)日: | 1999-11-17 |
发明(设计)人: | 姜国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姜国祥 |
主分类号: | A61B17/56 | 分类号: | A61B17/56;A61F5/01 |
代理公司: | 海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辉 |
地址: | 570102 海南省海*** | 国省代码: | 海南;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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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脊柱 固定 装置 | ||
1、一种脊柱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脊柱外固定装置包括:将螺纹钉(11)固定在椎骨部位,采用半球形螺帽(14)和带槽钢板(12)或组合钢架将其连接、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螺纹钉(11)由前端(1)、中间段和尾端(2)三部分构成,其中用于固定在椎骨部位的螺纹钉(11)前端(1)有长度为40-70mm的松质骨螺纹(即木螺纹);螺纹钉(11)尾端(2)为长度为5-30mm正方体或正多边体;螺纹钉(11)中间段分为有机械螺纹和无机械螺纹两部分,靠尾端(2)部位有机械螺纹(3),靠前端(1)部位没有螺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脊柱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螺纹钉(11)的中间段也可以是全部都有机械螺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钢板(12)为长方体型医用钢板,中间有一条沿钢板长边方向上下相通的直线槽(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脊柱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直线槽(4)在钢板(12)的上下面位置均有半球形凹面(5)。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脊柱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该带槽钢板(12)的长度为100-300mm,宽为10-25mm,厚为5-15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半球形螺帽(14)的一端为半球形状(6),另一端为半圆矩形状(7)。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组合钢架由钢架连杆、凸形连接器(15)或方形连接器(18)和锥形螺帽(16)构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脊柱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钢架连杆分为支撑杆(17)和横拉杆(19)两种,支撑杆(17)和横拉杆(19)均为长棒杆状,且表面有机械螺纹(8)。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脊柱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锥形螺帽(16)的一端为圆锥体形状(9),另一端为半圆矩形形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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