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童车无效
申请号: | 98225572.1 | 申请日: | 1998-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345418Y | 公开(公告)日: | 1999-10-27 |
发明(设计)人: | 贺新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好孩子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7/04 | 分类号: | B62B7/04 |
代理公司: | 苏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仿卫 |
地址: | 21533***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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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童车 | ||
1.一种童车,包括两侧设置的侧支架、横向连接所述两侧侧支架的横连杆、设置于所述的侧支架或横连杆下方的前轮[13]及后轮[1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侧支架是,向下凸起的弧形底架[12]的前部与前腿[2]的下端部可转动连接,后腿后段[10]的后端部与所述的弧形底架[12]的后部可转动连接,所述的前腿[2]的上端部与推手杆[5]的下段可转动连接,所述的前腿[2]可转动连接有前连杆[3]的上端部,所述的前连杆[3]的下端部与下连杆[1]的前端部可转动连接,所述的下连杆[1]的后端部与推手杆[5]的下端部可转动连接,所述的推手杆[5]的下端部还与转动连杆[7]的上端部可转动连接,所述的转动连杆[7]的下端部与后腿前段[8]的中部可转动连接,所述的后腿前段[8]的后端部与后腿后段[10]的前端部可转动连接,所述的后腿前段[8]的前部与前腿[2]可转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腿后段[10]的前端部连接有在后腿前段[8]上方延伸的限位杆[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腿前段[8]的上部向前上方延伸形成扶手[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腿[2]为向前凸起呈拱形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连杆[1]的后端部与转动连杆[7]的上端部在后连杆[6]的下端部可转动连接,所述的三个连杆的可转动连接点为一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连杆[1]的后端部与转动连杆[7]的上端部在后连杆[6]的下端部可转动连接,所述的三个连杆的可转动连接点为两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连杆[6]与后腿前段[8]之间设有锁定机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轮[13]设置于前轮架[14]上,所述的前轮架[14]与弧形底架[12]之间可转动连接,所述的前轮架[14]与弧形底架[12]之间设有锁定机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轮[11]设置于后轮架[15]上,所述的后轮架[15]与弧形底架[12]之间可转动连接,所述的后轮架[15]与弧形底架[12]之间设有锁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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