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速灭森林大火的玻璃粉弹无效
申请号: | 98225853.4 | 申请日: | 1998-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2337517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9-08 |
发明(设计)人: | 张增舫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增舫 |
主分类号: | F42B12/46 | 分类号: | F42B12/46 |
代理公司: | 江苏省南通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志京 |
地址: | 226007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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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森林 大火 玻璃粉 | ||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技术领域中的灭火装置,是一种适用于大面积火灾,如森林火灾的抑制或扑灭的装置,具体地说,是一种灭火用的粉弹。
火灾是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集体、国家物质财富的自然灾害,森林大火更是破坏性极大、又十分难以扑灭的严重火灾,现有的森林大火扑灭装置,都难以迅速取得成效,致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巨大的损失。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新颖简单、还可充分利用废旧物资,有利于环境保护,又可速灭森林大火的玻璃粉弹。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速灭森林大火的玻璃粉弹,其采用了现有技术中所未采用的结构形式:有一个薄型玻璃弹壳,玻璃弹壳中装有粒度为100-250目的玻璃粉,在玻璃弹壳的一端装有稳定平衡用尾翼。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薄型玻璃弹壳制成流线型,制成航空炸弹型或迫击炮弹型,在薄型玻璃弹壳外底部附有低爆炸力装置。薄型玻璃弹壳中的玻璃粉的重量为5-25公斤;其中采用航空炸弹型时为15-25公斤,采用迫击炮弹型时为5-10公斤。薄型玻璃弹壳内的玻璃粉的粒度选择120-220目为佳。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合适的重量、粒度和结构形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的一种速灭森林大火的玻璃粉弹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另一种速灭森林大火的玻璃粉弹的结构示意图。
图1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其制成为流线型的航空炸弹型,在该例中,有一个薄型玻璃炸弹壳1,玻璃炸弹壳1内装有粒度为120-200目的玻璃粉2,数量为15-20公斤(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合适的重量),在玻璃炸弹壳1的一端装有稳定平衡用尾翼3。在薄型玻璃炸弹壳1的外底部附有低爆炸力装置4。玻璃炸弹壳1用普通玻璃制成,破碎力低,小的引爆力即破,确保爆炸半径小,而且是由外向内爆炸(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合适的爆炸形式),要求爆炸直径为4-5米,即使玻璃炸弹壳1未被引爆,依靠自行重力破碎,玻璃粉的散布直径也可以达到2-3米。玻璃粉选用普通废弃玻璃瓶罐等制成,也可以采用破碎的平板玻璃为原料(软化点在700℃左右),低熔点玻璃更好,低熔点还原性玻璃最好,先将碎玻璃在鄂式破碎机中粗破碎,再到雷蒙机中细粉碎成120-200目(或其他合适的粒度)的玻璃粉。
图2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其制成为流线型的迫击炮弹型(或其他合适的火炮弹药结构形式),在该例中,有一个薄型玻璃炮弹壳21,玻璃炸弹壳21内也装有粒度为120-220目(或其他合适粒度)的玻璃粉2,数量为5-10公斤(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合适的重量),在玻璃炮弹壳21的一端也装有稳定平衡用尾翼3。在薄型玻璃炮弹壳21的外底部也附有低爆炸力装置4(当然,也可以附着在其他合适的位置)。爆炸后的玻璃粉散布直径为3-4米,即使玻璃炮弹壳21未被引爆,依靠自行重力破碎,玻璃粉的散布直径也可以达到1.5-2米。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可根据火情状况,配用机群的大小,用地毯式轰炸,然后用火炮或迫击炮补射的方法进行有效灭火。当然,也可以仅使用火炮或仅使用飞机进行灭火。本实用新型也可以制成手榴弹形式等。
灭火时,也可以用喷玻璃粉浆及干喷玻璃粉装置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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