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防撞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8234019.2 | 申请日: | 1998-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2324015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6-16 |
发明(设计)人: | 李雄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雄斌 |
主分类号: | B60R19/02 | 分类号: | B60R19/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荔湾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梁劲祥 |
地址: | 529234***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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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用的防撞装置。
目前,汽车通常在碰撞时一般只对驾驶员和乘客提供安全带、气囊等防撞措施。而对整车的防撞还未有一种合理、实用和有效的装置,包括超速报警限油、测距或ABS刹车系统等防撞措施,在发生碰撞时(由于现时的汽车保险杠与底梁是直接连接的,因而是硬碰硬)同样使汽车扭曲、变形,甚至严重损毁汽车,从而导致危害人身安全和财物的损失。
本实用新型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了一种结构合理、安装简便和效果良好的汽车防撞装置。
本实用新型包括汽车底梁部分,它是由弹簧1、连杆导柱2、支承导筒3、保险杠4和受压钢板5构成,支承导筒3分别与汽车前后端的底梁6紧固连接,连杆导柱2穿过支承导筒3且在另一端与保险杠4紧固连接,有多个弹簧1连接在保险杠4与受压钢板5之间的间隙中。弹簧1可以由单个弹簧或由多个弹簧嵌套而成的复合弹簧构成。连杆导柱2的一端有一防脱凸块7。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弹簧示意图。
参见图1~图3,本实用新型的保险杠4是通过连杆导柱2和弹簧1再与汽车底梁(6)连接。连杆导柱2的作用是使保险杠4只能沿支承导筒3的方向前后移动,而连杆导柱2的防脱凸块7是防止保险杠4脱离汽车底梁(6)。当汽车发生碰撞时,保险杠4所承受的巨大冲击力将弹簧1往车内压缩,这时弹簧1就会承受了所产生的巨大冲击力,并将冲击力减弱或卸去,因而,巨大冲击力就不会传到汽车的底梁和汽车本身,从而被免了因碰撞而导致的损毁、损坏汽车和危害人身安全的现象发生。汽车的防撞能力取决于弹簧1的回复力的大少和装配弹簧1数量的多少。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1、结构简单、合理;2、装配、使用方便;3、效果显著;最大限度地被免因碰撞而造成的损毁汽车和危害人身安全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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