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钢筋冷拉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8249320.7 | 申请日: | 1998-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350473Y | 公开(公告)日: | 1999-11-24 |
发明(设计)人: | 包永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包永林 |
主分类号: | E04G21/12 | 分类号: | E04G21/12 |
代理公司: | 甘肃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吕晓蕾 |
地址: | 737100 甘***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筋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工程设备,特别是一种用于建筑工程中冷拉钢筋的钢筋冷拉装置。
在目前的建筑施工中,常常需对钢筋进行冷拉,以便使钢筋符合于建筑施工的要求。在现有的建筑施工装备中用于冷拉的装置是卷扬机。采用卷扬对钢筋进行冷拉,首先要使用人力将盘圆展开,然后再用卷扬机调直。用这种方法不但需要有强壮的人力,而且工作效率很低,即费时、费工、又浪费人力。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机械化程度高,节省人力,省时高效且结构简单造价低的钢筋冷拉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钢筋冷拉装置,它包括卷扬装置、底架16,其特征在于底架的一端开有不通孔19,在不通孔19上插有转轴17,在转轴17上设有转盘17′,在底架16的中部设有一初直装置18,初直装置18由上拖辊组6和下拖辊组6′组成;在底架16的另一端设有一夹板10和卷扬装置的定滑轮5;在卷扬装置的上方固定有一滑轮组,在所述的滑轮组中的动滑轮5′上设有一只挂勾3′,挂勾3′设有动滑轮5′的一端的绳索上设有一只挂勾3″,挂勾3′与挂勾3″的挂勾方向相反;卷扬装置的定滑轮5和卷扬轴之间有三段钢丝连接,并在三段钢丝的结合处设有挂勾4和挂勾3。初直装置18的上拖辊6和下拖辊6′的外表面均设有半圆形凹槽6″,上拖辊6和下拖辊6′固定在上下外框7上,上、下外框由铰链8联接;所述的夹板10的上、下板由方箍13和u形卡12联接,并在夹板上设有一可伸缩的固定杆14,在夹板10的上、下板上分别设有半圆形凹槽15。所述的卷扬装置上的钢丝绳套挂在定滑轮5一端的为细钢丝绳2′,固定在卷扬轴1的两端的两段钢丝为粗钢丝2、2″。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操作方便、安全,并且可以节省人力,提高钢筋调直的效率。本实用新型可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工地的钢筋调直。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附图1的俯视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初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4为附图3的俯视图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夹板结构示意图
附图6为附图5的俯视图
下面以附图1、2、3、4、5、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本实施例中设于底架16上的不通孔19有四处,可以分别安装四个转轴17,设于转轴17上的转盘17′可以与转轴17制成一体,使用时钢筋可卷入转盘17′。设于底架16中部的初直装置18可由支架与底架16联接固定。初直装置18的作用主要是利用设于固定上、下外框7上的上、下拖辊6、6′的挤压力量使得钢筋被初步拉直。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所述的上拖辊6和下拖辊6′的外表面均设有半圆形凹槽6″,并应保证上拖辊6和下拖辊6′上的半圆形凹槽的位置应相互对应,使之形成一个圆形通孔,钢筋将从孔中穿过,以完成初直阶段的调直。初直装置18的上、下外框之间由螺栓9联接。设于底架16另一端的夹板10起进一步调直钢筋的作用,在夹板10的上、下板上都设有半圆形凹槽15,上、下板之间由螺栓11固定。卷扬装置和滑轮组并行设置。卷扬部分的卷扬轴1置于地面、其定滑轮5固定在底架16上靠夹板的一端,在卷扬轴1和定滑轮5之间的钢丝绳分为三段,二段粗钢丝2、2″分别缠绕在卷扬轴1的上端和下端,中间一端细钢丝2′侧套在定滑轮5上,在细钢丝2′和两端粗钢丝联接之处设有挂勾4和挂勾3,这样即保证了钢丝的强度,由节约了材料。滑轮组被固定在卷扬装置上方,在滑轮组的动滑轮5″上设有一个挂勾3′挂勾3′设在动滑轮5″的中心线上,另一挂勾3″设在滑轮组的绳索的一端,两只挂勾的挂勾方向相反。
在使用时,首先将卷在转盘17′上的钢筋拉出夹人初直装置18的由上、下拖辊构成的圆形孔中,在使钢筋通过夹板18,然后将其端挂在卷扬装置钢丝绳结合处的挂勾4上,转动卷扬轴1,使钢筋通过初直装置、夹板进行调直,当挂勾4被卷拉到与滑轮组的动滑轮挂勾3″位置相对时,将此端钢筋挂在设于滑轮组的绳索一端的挂勾3″上,将钢筋已被初直装直和夹板调直的部分剪断,并将所剪断的一端夹在夹板组10处,并将挂勾3″和卷扬装置上的挂勾3相挂合,这样再转动卷扬轴1时,即可将钢筋进一步拉伸,由此完成全部的钢筋调直工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包永林,未经包永林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824932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