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框架式广告灯箱无效
申请号: | 98251716.5 | 申请日: | 1998-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350832Y | 公开(公告)日: | 1999-11-24 |
发明(设计)人: | 冯建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冯建忠 |
主分类号: | G09F13/00 | 分类号: | G09F13/00 |
代理公司: | 宁夏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叶学军 |
地址: | 750001 宁夏*** | 国省代码: | 宁夏;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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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框架 广告 灯箱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灯箱,特别是一种框架式广告灯箱。
目前户外广告的形式很多,有灯箱广告、霓虹灯广告等。灯箱广告具有广告内容丰富、容量大、有创意画面、白天晚上效果俱佳的优点,但无动感;而霓虹灯广告具有动感、晚上效果更为突出的优点,但版面简单、白天效果欠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将灯箱广告和霓虹灯广告的特点有机地结合为一体的框架式广告灯箱。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框架式广告灯箱,包括广告灯箱面材、霓虹灯,其特征在于框架式广告灯箱的周边由钢制框架构成,钢制框架(1)的截面为方形;在钢制框架(1)的周边上固定有霓虹灯(4),广告灯箱面材固定在钢制框架的内边上,钢制框架的内侧用密封材料密封;钢制框架(1)可以是多边形或圆形或椭圆形,钢制框架的中部有一根或多根梁与钢制框架联结,梁的结构与钢制框架相同,它将钢制框架分为两个功能部分,即灯箱部分和霓虹灯部分,其中霓虹灯部分的面积为总面积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广告灯箱面材固定在梁与钢制框架的内边上。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在于:1.将灯箱广告和霓虹灯广告有机地结合为一体,有效地增强了广告效果,美化了市容;2.充分利用城市楼体的闲置墙面或楼顶空间为媒介背景,也可利用主干道旁或交通要塞处的地上空间为媒介背景,广告灯箱的面积可以在50-100平方米左右,合理规化,变闲为用;3.此框架式广告灯箱可采用外打灯或内打灯,广告的能见时间为每天16个小时以上,广告效果好;4.由于广告灯箱的周边为梯形钢架,不仅安装维护方便,还能起到装饰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结合附图详加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示意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的示意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示意图。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长方形钢制框架1的四边有一定宽度,其四边上固定有霓虹灯4,其四边的内边上固定有广告灯箱面材2,广告灯箱面材2采用灯箱布制作;在长方形钢制框架1的中上部有一横梁3;在钢制框架1和横梁3的内侧均用铁皮5密封,以防风或雨进入钢制框架1内,破坏广告。钢制框架1和横梁3的截面为长方形。在广告灯箱面材2和钢制框架1内侧形成的空间内安装有灯管,或在框架式广告灯箱的外面安装有射灯,以照亮广告。
实施例二:
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其一侧的竖形钢架也可向下延伸一段,梯子6作为上下安装和维护使用。
实施例三:
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将广告灯箱面材2固定在横梁3与钢制框架1所形成的下部空间的内边上,横梁3与钢制框架1上部形成的上部空间的面积是钢制框架1的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左右,其内安装有霓虹灯7,这样就使整个框架式广告灯箱变成了具有灯箱广告和霓虹灯广告构成的上下结构,广告灯箱采用内打灯或外打灯。
实施例四:
与实施例三不同的是横梁3可改为竖梁,这样就使灯箱广告与霓虹灯广告成为左右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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