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齿条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8806018.3 | 申请日: | 1998-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406C | 公开(公告)日: | 2001-11-28 |
发明(设计)人: | 沃纳·布莱特韦格;贝恩德·科加拉;阿尔弗雷德·布莱讷 | 申请(专利权)人: | 腓特烈斯港齿轮工厂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21K1/76 | 分类号: | B21K1/76;F16H55/2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征 |
地址: | 联邦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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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齿条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用于汽车转向机构中齿条(5)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齿条(5)的锻坯(18)至少在啮合区段具有非圆柱体的形状;-锻坯(18)在齿条(5)的啮合区段(7)上具有至少两个相互倾斜并基本上相互对称设置的平面(19);-选择锻坯(18)的横截面积小于由转向机构相邻部件的尺寸所给定的面积,加工完的齿条(5)轮廓在啮合区段(7)上包括包络圆;-齿条(5)由锻坯(18)通过滚锻加工而成; -在滚锻完毕后齿条(5)在其啮合区段(7)上除了啮合齿以外还有凸起或凹入的纵向形状,这个形状用于在滚锻期间支承滚动转矩。
2.用于汽车转向机构中齿条(5)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齿条(5)的锻坯(18)至少在啮合区段具有非圆柱体的形状;-锻坯(18)在齿条(5)的啮合区段(7)上具有两个基本上相互对称设置的横截面缩窄部分(22);-选择锻坯(18)的横截面积小于由转向机构相邻部件的尺寸所给定的面积,加工完的齿条(5)轮廓在啮合区段(7)上包括包络圆;-齿条(5)由锻坯(18)通过滚锻加工而成;-在滚锻完毕后齿条(5)在其啮合区段(7)上除了啮合齿以外还有凸起或凹入的纵向形状,这个形状用于在滚锻期间支承滚动转矩。
3.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为,齿条(5)上的纵向形状在滚锻期间添加进锻坯(18)。
4.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为,齿条(5)上的纵向形状在滚锻之前就已经存在于锻坯(18)。
5.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为,锻坯(18)至少在齿条(5)的啮合区段(7)上具有至少一个沿着齿条轴向延伸地空腔(21)。
6.用于汽车转向机构中的齿条,具有啮合区段(7)和至少一个支承导向区段(8),其特征为,齿条是通过按照权利要求1至5之一的方法而制造的,且纵向截面通过至少一个在齿条(5)外表面上并位于啮合区段对面的纵向长槽(16)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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