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玻璃纤维芯的合成线无效
申请号: | 98806852.4 | 申请日: | 1998-06-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889C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11 |
发明(设计)人: | 内森尼尔·H·科尔密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森尼尔·H·科尔密斯 |
主分类号: | D02G3/02 | 分类号: | D02G3/02;D02G3/36;D02G3/0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民华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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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玻璃纤维 合成 | ||
1.一种合成线包括:
(a)一芯,它包括:
i.一基本上无捻玻璃纤维纱线,它具有的纤度为约100-1,200旦;
ii.一非金属护皮纱线,它具有的纤度为约200-700旦,护皮纱线以每英寸至少8圈的标准缠绕在该玻璃纤维纱线的四周,从而,该护皮纱线使在使用传统的编织设备的情况下能编织该玻璃纤维纱线。
2.按照权利要求1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绕在所述线上的非金属包覆层,所述非金属包覆层包括:
i.一沿一第一方向绕在该线四周的底部包覆纱线;
ii.一沿着与该第一方向相反的一第二方向绕在所述底部包覆纱线四周的顶部包覆纱线,
其中,该线的复合纤度为约1800-5000旦。
3.按照权利要求1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皮纱线由一变形纱线形成。
4.按照权利要求1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皮纱线由从长链聚乙烯、芳族聚酰胺、尼龙和聚酯组成的一组中选取的纤维或长丝形成。
5.按照权利要求1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皮纱线的纤度为约375旦。
6.按照权利要求2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非金属包覆层是以每英寸约7-10圈的标准缠绕的。
7.按照权利要求2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非金属包覆纱线是以每英寸约8-9圈的标准缠绕的。
8.按照权利要求2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非金属包覆纱线的纤度为约400-800旦。
9.按照权利要求2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非金属包覆纱线的纤度为约650旦。
10.按照权利要求2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非金属包覆纱线由从长链聚乙烯、芳族聚酰胺、尼龙和聚酯组成的一组中选取的纤维或长丝形成。
11.按照权利要求2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包覆纱线以每英寸约8-11圈的标准绕在所述底部包覆层四周。
12.按照权利要求2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包覆纱线以每英寸约9-10圈的标准绕在所述底部包覆层四周。
13.按照权利要求2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包覆纱线的纤度为约400-1,000旦。
14.按照权利要求2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包覆纱线的纤度为约500旦。
15.按照权利要求2的合成线,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包覆纱线由从长链聚乙烯、芳族聚酰胺、尼龙和聚酯组成的一组中选取的纤维或长丝形成。
16.一种可弯曲耐切割和耐磨损的合成线包括:
(a)一非金属合成芯,它包括:
i.一第一玻璃纤维纱线;
ii.一第二玻璃纤维纱线,该第二玻璃纤维纱线基本上以无捻的关系平行于该第一玻璃纤维纱线,其中,第一和第二玻璃纤维纱线的联合纤度为约200-600旦;
iii.一护皮纱线,它的纤度为约200-600旦,该护皮纱线以每英寸至少8圈的标准绕在第一和第二玻璃纤维纱线的四周,从而,该护皮纱线使在使用传统的编织设备的情况下能编织该玻璃纤维纱线;以及
(b)一绕在所述芯上的非金属包覆层,所述包覆层包括:
i.一沿一第一方向绕在该芯四周的底部包覆纱线,底部包覆纱线的纤度为约650旦并由长链聚乙烯的纤维或长丝形成;
ii.一沿着与该第一方向相反的方向绕在所述底部包覆纱线四周的顶部包覆纱线,顶部包覆纱线的纤度为约400旦,顶部包覆纱线由尼龙的纤维或长丝形成,从而,该线的复合纤度为约1800-5000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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