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光校正的全息屏投影电视无效
申请号: | 98807116.9 | 申请日: | 1998-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263671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16 |
发明(设计)人: | 小E·T·哈尔;W·R·普菲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汤姆森消费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9/31 | 分类号: | H04N9/31;G03B21/62;G02B5/3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岳,陈景峻 |
地址: | 美国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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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校正 全息 投影 电视 | ||
发明领域
本发明总体上涉及投影电视接收机领域,且尤其涉及明显减小色偏和/或机壳深度的全息投影电视屏。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采用一个全息镜来校正由全息屏幕引入的光学影响。
背景技术
色偏被定义为:当从水平面的不同角度观看时,由红、绿、和蓝投影管发出的投射图象在投影屏幕中心处形成的白图象的红/蓝或绿/蓝比例,相对于在垂直观看角度的峰值亮度时所看到的改变。
色偏问题是由必须有不同颜色图象,如红,蓝和绿色,的至少三个图象投影器而引起的。投影屏幕在第一侧接收来自至少三个投影器的图象,并在第二侧通过控制所有显示图象的光偏转而显示这些图象。通常为绿色的且通常位于投影器阵列中心的一个投影器,具有基本正交于屏幕取向的第一光路。通常为红色和蓝色且通常位于阵列中心绿色投影器相对两侧的至少两个投影器,分别具有以非正交取向的入射角向第一光路会聚的光路。红、蓝投影器相对于屏幕和绿投影器的非正交关系导致了色偏。色偏的结果是,在屏幕上各个位置的色调可能不相同。色调差别大的情况通常是白色均匀度较差。色偏越小白色均匀度越好。
用数码标注色偏,其中较低的数值表示较小的色偏和较好的白色均匀度。根据通行的规程,从各个水平视角测量屏幕中心的红、绿、蓝亮度值,通常从至少大约-40°至+40°,到大约-60°至+60°的范围,并以5°或10°为递增间隔。正负角度分别代表屏幕中心右侧和左侧的水平视角。这些测量值是在峰值垂直视角处获得的。在0°处归一化红、绿、蓝的数据。在每个角度处用下述一或两个等式(I)和(II)进行评价:
其中θ是水平视角范围内的任意角度,C(θ)是θ角处的色偏,red(θ)是θ角处红色的亮度值,blue(θ)是θ角处蓝色的亮度值,而green(θ)是θ角处绿色的亮度值。这些值的最大值是屏幕的色偏。
一般地,色偏不应当大于5这个商业上可接受的标定屏幕设计值。其他工程和设计约束条件可能有时需要色偏比5大一些,尽管这样的色偏性能是不希望有的,并常常导致观看效果低劣的白色均匀度较差的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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