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消除高离轴光线全息屏的投影电视无效
申请号: | 98813391.1 | 申请日: | 1998-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284235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2-14 |
发明(设计)人: | 小E·T·哈尔;W·R·普菲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汤姆森许可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9/31 | 分类号: | H04N9/31;G03B21/62;G02B5/3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岳,陈景峻 |
地址: | 法国布洛***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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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消除 高离轴 光线 全息 投影 电视 | ||
1.一种投影电视,包括:
至少三个图象投影器(14,16,18),用于投影各个不同颜色图象,其中所述的图象投影器输出一定量的散射光投射到投影屏幕(22)的至少一部分上;
所述的投影屏幕(22)由置于基片(24)上的至少一个三维全息元件(26)构成,并表现为一个三维干涉阵列,所述的屏幕在第一侧接收来自所述投影器(14,16,18)的图象,且在第二侧显示所述的图象同时控制所有显示图象的光散射,其中所述屏幕选择地排除所述的散射量;
所述投影器之一(16)具有相对于所述屏幕基本正交取向的第一光路,且至少两个所述投影器(14,18)具有分别以非正交取向的倾斜入射角向着所述第一光路会聚的光路。
2.权利要求1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述屏幕(22)排除50%以相对于垂直轴约2.5°的角度入射到其上的所述散射光。
3.权利要求1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述屏幕(22)排除90%以相对于垂直轴约7°的角度入射到其上的所述散射光。
4.权利要求1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述屏幕(22)排除基本全部以相对于垂直轴以大于或等于20°的角度入射到其上的所述散射光。
5.权利要求1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述屏幕(22)排除50%以相对于水平轴约18°的角度入射到其上的所述散射光。
6.权利要求1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述屏幕(22)排除90%以相对于水平轴约45°的角度入射到其上的所述散射光。
7.权利要求6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述屏幕(22)沿着其至少一个垂直轴还具有高的椭圆光学特性。
8.权利要求2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述的三维全息元件(26)具有下述性能规范:
水平半视场角:38°±3°,
垂直半视场角:10°±1°,
屏幕增益:≥8,
色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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